江门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微信公众号运营与信息收集服务采购招标
社会各界:我局因工作需要,打算在 2025 年采购微信公众号运营与信息收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在 2025 年有“健康江门”微信公众号运营与信息收集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的总价是人民币 18 万元,这是含税价。同时,最高限价也是人民币 18 万元,同样是含税价。在响应报价时,不得超过这个最高限价,要是超过了,就会被当作无效响应进行处理。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微信公众号运营与要求
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数量方面,推送频率为每日 1 至 3 次。在工作日时,推送条数为 1 至 8 条每次;在周末和节假日,推送条数为 1 至 3 条每次。倘若遇到主要卫生宣传日以及重要时间节点,就需要配合进行策划专题推送,并落实具体的推送任务。要是遇到重大事件,要增加推送次数,且需积极配合,同时不会再追加款项。
日常推文的制作时间不能超过 2 小时。
运营质量方面:需做好微信公众号的选题策划工作,做好内容编排,进行信息推送,开展平台运营等相关事宜。负责运营的人员要具备独立策划选题的能力,能进行图文编辑,可进行视频编辑,还能编写新闻信息。要建立并完善三审三校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以此来确保发布内容具有权威性和准确性。
服务要求包括:需建立运营团队;要制定信息策划方案;每月 20 日前需报送下月推送计划;要定期做好微信公众号年初策划工作;要定期做好微信公众号季度小结工作;要定期做好微信公众号年度总结工作;要提升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在服务期内要实现微信公众号平均每篇阅读数对比上年增长 10%以上。
- 进而强化传播效果。
服务要求包括:以制作宣传图表图解的形式,解读本系统最新政策;以图文动画的形式,宣传健康科普知识;以音视频的形式,解读本系统最新政策;以短视频的形式,宣传健康科普知识;以海报的形式,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同时要配置版权图库并满足项目需求,需制作 4 条图解、4 条音频、2 条 2 分钟左右的短视频以及 12 幅海报。
管理与维护工作包括维护公众号的正常运作以及进行系统更新等,以此来保障微信公众号的用户信息数据安全。同时,要落实公众号后台的日常管理以及与粉丝的互动,及时反馈网民的留言,回应网民的提问,做到能够及时预警并且科学研判,为有效回应舆情提供参考依据。
6. 要提供错敏信息监测软件的相关信息给采购方。
宣传推广方面,对于采购人具有新闻价值的重大活动以及重要信息,会给予推广支持。会向国家各级宣传部主管的新媒体平台以及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平台进行推广,这些平台包括学习强国客户端、人民日报客户端、南方+客户端、江门发布等媒体。
合作期间,要达到的服务要求是有不少于 20 条重要信息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平台所采用。
合作期间,服务提供单位能够提供的其他宣传推广服务是免费的增值服务。
对搜索到的舆情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反馈并形成报告。
服务要求包括:要制定出信息收集与分析的工作方案。要组建一个团队,且这个团队的人数至少为 3 人,由其负责信息的收集工作。每天 10 时之前,要提供信息收集快报以及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对于特别的舆情,必须及时进行报告。
五、报名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注册或者登记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且应当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资格凭证。
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供应商具备微信的运营管理经验,同时也具备其他新媒体的运营管理经验,并且需要提供相关的运营案例。
应依据采购方的需求来提供服务,同时要确保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要按时完成服务,并且要保证服务的质量。
(六)报名单位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费用支付方式
服务费用分三期来支付。首先,在签订合同并且收到相应财政资金之后的三个月内,支付总价 30%以内的合同款。其次,当合同生效满 10 个月时,经由采购方确认工作成果,支付总价 50%以内的合同款。最后,在合同结束且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
因为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所以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指的是采购方经办人发起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这里不包含相关手续的审核时间。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发起了支付申请手续,就可以视为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了。如果是因为资金审批、财政拨款延迟等原因而导致未能按时付款,那么采购方不构成违约。
七、违约责任
供应商要妥善保管“健康江门”微信公众号的资料。在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其用作其他用途。如果供应商有以下违约行为,采购方就有权单方面随时终止合同,并且供应商需要承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遇到问题不向采购方汇报情况;
(三)公众号内容编辑、后台管理等服务质量不合格;
(四)未按采购方约定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五)未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八、响应材料要求
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 1 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不密封,方便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工作内容提及的需提供依据的证明材料需进行密封。要求准备一式五份,其中至少要有一份是加盖公章的正本。这些材料要统一用文件袋进行密封封装,在文件袋上需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以及办公电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资质情况包括:在“信用中国”的查询情况;从事广告传媒或文化传播等相关行业的资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团队人员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明;政务新媒体运营经验证明等。
供应商需有专业的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应资质。这些资质包含学历、职称以及所获的奖项等。并且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学历专业为中文、广告策划、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平面设计等相关专业的背景材料,以及具备专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材料。提供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需是在采购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以及在采购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提供微信公众号运营方案,需明确是否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要对制定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考量,涵盖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模式、专人小组、人员管理、工作安排、质量把控以及后勤保障等情况。
供应商有同类活动或业绩,比如地市级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或其他新媒体宣传管理经验、海报制作等。需提供采购截止日前 12 个月该类业务的合同复印件,以及委托方对所提供服务效果的确认书面材料。
开展微信公众号的开发工作,包括进行栏目设计以及版面设计等。同时要落实保密工作,做好版面的维护与安全管理,对错敏信息进行监测,采取规避侵权的措施等。供应商为采购方收集或编写的相关报道、文稿及海报等,其知识产权全部属于采购方。
需提供国家级宣传平台和省级宣传平台的相关情况,同时需提供线上区域服务商平台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信息收集与分析工作方案,此方案要明确是否能完全响应采购人的要求,还要体现制定方案的合理性,其中包括项目实施方案、专人小组、人员管理以及工作安排等方面。同时,需提供专用舆情检测系统的相关材料以及相关的舆情分析报告等材料。
我局有权通知报名单位并取消其相关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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