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4-7 22:26:33

兼职被辞退有补偿吗-兼职补偿辞退有补偿金吗-兼职工辞退需要补偿吗

社交媒介日新月异,很多人借助这一快车,将做微商、开网店当作本职工作之外的又一生财途径。不过,员工业余做微商被处罚、辞退的情况时常发生。近期,萧山义桥有一家私企的职员,在工作时间做微商,被老板发现后遭到辞退。宁波某民营企业的一名女文员,在请产假期间依然坚持做微商,被领导揭穿后,领导怒吼道:“生完孩子就终止你的劳动合同!”业余做微商是否合理合法呢?被管理者发现后能否将其辞退呢?劳动报“有你安”微信公众号与“申工社”公众号联合展开了调查,并且近 700 名网友参与了话题讨论。

捧着“铁饭碗”做微商

心中忐忑犹如背着“定时炸弹”

“秒杀啦,秒杀啦!两分钟之后就要开始啦,价格超低呢,都没什么利润啦,买 3 件还包邮哦!”在一个工作日的晚上 8 点钟,身为微商的常小姐,朝着微信好友大声地“吆喝”起自家的商品。从水晶玛瑙这类饰品到翡翠宝石这类饰品,各种各样的原创饰品很受女性顾客的喜爱。

她透露,自己做微商时,晚上下班回来后会加班加点。她会用 2 到 3 个小时来处理订单,并且制作准备顾客选中的商品。

常小姐觉得自己和市面上的许多微商存在差异。“现今很多人从事微商,仅仅是为了挣钱,其产品质量根本没有保障,还成天呼喊口号,反倒像是搞传销似的。”3 年前,常小姐由于喜爱做手工,开始陆续购买水晶、宝石等原料,然后自己设计并制作手串、项链等饰品。于是就在淘宝和微信上开始经营起小店铺。

她透露,自己专门准备了一部手机,用来打理做微商的微信号,这个微信号里没有同事和领导。虽然没有进行大肆的宣传和招徕客户,但小店经过几年的积累,发展得很红火,已经有将近 500 个客户了。每月通过做微商获得的收入,有时能够超过每月的工资。

常小姐谈及本职工作时面露难色。她原本有“铁饭碗”,如今还兼着微商的身份,这让她感觉有些尴尬。开辟副业就如同背着“定时炸弹”,即便她在本职工作上兢兢业业,依然害怕因“做微商”而惊动领导。她解释说,其实“影响工作”的概念和标准很难用具体数值来量化,甚至还得看领导的心情。她还说,谁家的老板会重用有另外副业的员工呢?

多数网友支持第二职业

“业余时间”成为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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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调查结果表明,近一成的网友承认在工作之余开展微商(或其他第二职业)。七成以上的受访者承认“周围有很多同事、朋友在做微商”。有三成网友对“做微商”心生羡慕并且想尝试。

我在做微商,我认为微商很有前景。我们应该跟上时代潮流,年轻就应该去尝试和体验,只有努力才会有收获。网友“小龙男”留言这样说。另一位网友“Alice Song”表达了很多都市人的心声,他说:生活在大城市的人都不容易,想要买房就需要背负贷款,工资每年的涨幅仅仅够交各种保险金。如果想减少压力,当然就需要做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工作了。

对于开辟副业被老板发现后的处置问题,半数以上的受访者认为:企业应当进行人性化管理,只要副业不影响工作,就应当允许员工做微商。三成的网友提议,依据副业对本职工作的影响程度来给予相应的惩罚。一成多的网友觉得应以批评劝导为主,不能对员工进行辞退。只有 5%的网友支持“只要被发现就应该被开除”这一观点。

“不务正业”仍需谨慎

莫为“蝇头小利”得不偿失

很多人在调查中对做兼职、做微商持宽容和理解态度。然而,同事、领导偷偷摸摸且怕曝光的行为,仍是不少微商内心的“隐痛”。不少持有保守意见的网友,会选择将朋友圈中做微商的同事、朋友一律屏蔽或拉黑,这种人数比例达到了 23%。认为“做微商、第二职业”存在问题的受访者占比 43%,这些受访者既担心会丢了饭碗,又觉得会骚扰到朋友圈,觉得这样做得不偿失。

经营微商,会对正常工作产生影响。网友“喵星人羽儿”直接留言表明了这一观点。另一位网友“Dhh”进行了理性分析,他认为应该多一些理解和换位思考,不要让自私小利破坏彼此的关系。他还提出,第二职业必然会使人分心,一旦出现差错,后果会很严重。

与此同时,有受访者称并非所有职业都适宜“第二职业”。“尤其一些特殊职业,其工作环境存在较多危险源,一旦遭遇工伤,实在是得不偿失,这种伤痛会在心中留存一辈子。”网友“紫安”觉得,一心二用,工作肯定会出现差错。据了解,目前虽没有硬性规定,明确禁止某类人群从事微商、开设网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可以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也不可以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专家解答

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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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以从事类似微商、网店这样的第二职业吗?

职工业余时间能否从事第二职业,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有很多不同且对立的观点。存在争议的关键在于“业余时间”。职工从事微商、开网店的行为,除了业余时间外,还会大量占用工作时间。客户在工作时间咨询时,职工无法等到下班后才回复。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与隶属性,也具有财产性与人身性。隶属性与人身性体现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负有忠实义务,在工作时间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支付了劳动报酬,作为交换条件,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应当专门从事本职工作,不能去从事微商或开网店这类行为。

Q2

职工从事第二职业,企业若发现了,能否将其辞退呢?而如果直接进行辞退,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

职工从事第二职业时,企业能否解除其劳动关系需看两方面。一是企业的规章制度对职工从事第二职业有无禁止性规定;二是相关处罚措施是怎样规定的。若企业在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约定,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那么当员工违反规定时,企业便可对其进行处罚。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于职工从事第二职业没有禁止性的规定,那么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讨论。其一,当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去从事第二职业,并且这种行为对本职工作没有造成重大影响的时候,企业不应该对其进行处罚。其二,当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的行为对本职工作造成了重大影响时,企业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处罚。从事微商、开网店等第二职业需要大量占用工作时间。即使规章制度没有禁止性规定,但员工若违反了忠实义务及职业道德,企业就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Q3

员工因从事第二职业而被原单位开除,那么员工能否获得经济补偿呢?又该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呢?

企业因职工从事第二职业而解除劳动关系时,通常会有两种理由。其一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其二为“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会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当用人单位提出此问题后,劳动者拒不改正”。这两种理由都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以,无论企业使用哪种解除理由,依据法律规定,企业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如果职工认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那么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作者是唐毅,他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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