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最新政策-网贷最新政策2025-网贷最新政策国家规定
一份最新的监管文件,给网贷行业长达半年的洗牌期带来了转机。日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 P2P 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一份《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下简称“175 号文”),该意见在网上流传开来。
“175 号文”对当前网贷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了分类,同时提出了分类处置的指引。“175 号文”表示,要坚持以机构退出作为主要工作方向,除了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之外,其他机构都要尽可能退出,该关闭的都要关闭,要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2019 年的网贷机构整治工作主要是“清退”。那些处于生死线以上且“未出险”的平台,面临着转型以及如何存续的抉择。
怎么个分类法
实际上,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 2018 年 8 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 P2P 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网贷平台的合规检查应当在 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如今这个时间点已经过去。监管部门随即发出了“175 号文”。在摸清风险的基础上,按照风险状况的分类,绘制了风险处置图谱。可以说这给行业带来了一场及时雨。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分析指出,“175 号文”对网贷机构进行了明确且细致的划分。它与《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文件所提出的“分类处置”形成了补充。这表明监管层在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中深入地摸排了网贷机构的实际情况。同时,分类之多也反映出目前网贷机构的实际运营情况仍然是错综复杂的。
依据“175 号文”的相关内容,把网贷机构划分成了已出险机构以及未出险机构。
已出险机构主要有已立案机构和未立案机构这两类。在未立案机构中,又分为恶意退出类机构以及主动清退类机构。
未出险机构按照存量业务规模来分类。一类是僵尸类机构,一类是规模较小机构,还有一类是规模较大机构。在规模较大机构中,还有具体的细分。并且根据风险状况,将其分为高风险机构和正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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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对于已出险的机构中那些已经立案的机构,其处置工作的目标包括:提升追赃挽损的水平,同时稳定控制投资者的情绪。
对于已出险但尚未立案的机构,其处置工作的目标在于:平稳且有序地处置风险,同时要确保不会发生群体性事件。
针对僵尸类机构处置工作目标为:尽快推动机构主体退出;
对于在营规模较小的机构,处置工作的目标是:务必坚决推动市场进行出清,并且引导其无风险地退出。
对于在营的高风险机构,处置工作的目标是稳妥地推动市场出清,并且要努力达成良性退出的效果。
处置工作对于正常运营机构的目标是:要坚决地清理违法违规业务,并且不能留下风险隐患。
另外,“175号文”还补充了两大要求:
网贷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机构被锁定为网贷机构整治名单。各省网贷整治办要对系统内未正常报数的网贷机构以及系统名单外的机构,立即移送当地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行处置。
各省网贷整治办承担本地区网贷机构集中信息披露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并且要确定集中信息披露机构的名单,相关工作务必在 2019 年 3 月底之前完成。
对此,铜掌柜的执行总裁金少策向《浙商》记者表明,此次文件主要的指向对象是出现风险的机构以及小型平台,其最终的目标在于对行业进行瘦身,把平台的数量限制在一定的规模之内,等到行业处于平稳状态之后,再去探讨平台的存续方式。
清退在 2019 年是重要的事情。尤其对于已经出险的平台,会进行口头劝退规模较小的平台。那么怎样的平台规模算小呢?对此,金少策称,标准在市场和监管之间会形成博弈。不过信号已经发出,具体标准可能是 2 亿元、5 亿元或者其他数值,肯定会有一个具体的细化规定,不会一概而论地处理。
金少策着重指出,铜掌柜处于正常运营的状态,该平台并不在本次清退所涵盖的范围之内。
对于投资人而言,“175 号文”最需重点关注的内容是,在那些未出险的机构里,包含了高风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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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件内容,高风险机构有这样一个特征:逾期金额占比超过 10%的网贷机构。这类网贷机构可以参照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系统中公示的网贷机构相关逾期数据。
转型、存续的机会有多大
在强监管的大环境里,这次的“175 号文”并非对网贷机构进行了全部相同的处理,而是依据不同的风险类别制定了相应的处置办法。
对于出险机构,如果已经出现问题,监管明确要求将其“清退”;对于还在正常运营的机构,监管给出的指引是进行转型以及存续。
首先是进行转型。“175 号文”有提及,要引导网贷机构朝着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的方向发展,或者为持牌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导流服务。那么网贷机构转型去做网络小贷,其可行性到底怎样呢?
大家都知道,网络小贷是持牌机构。先不说获取牌照有多难,单看网络小贷自身存在的漏洞,好像还没有修复。网贷之家研究院的院长张叶霞指出,在近一年里,由于监管政策的影响,网络小贷的批设速度有所放缓,基本上处于停滞的状态。并且,各地对网络小贷设定了融资杠杆,规定表内融入资金余额不能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 0.5 到 3 倍,由此可见,网络小贷有明确的监管要求。
张叶霞强调,部分持有网络小贷牌照的公司把牌照出租给了现金贷公司。有关现金贷存在高利贷、砍头息、暴力催收、变相现金贷等问题,这些问题不断被爆出。由此可见,网贷小贷业滋生了各种乱象,该行业急需进行整治。然而,截至目前,监管层还没有出台统一的网络小贷监管政策,行业依然存在监管套利的空间。
一位业内人士向《浙商》记者表明:网络小贷的本质为小额贷款公司。它必须持有牌照才能放款,并且要用自身的资金,存在杠杆限制,不能在网上募集投资。这与 P2P 的操作模式存在很大差异。
如果不进行转型,那么未来的存续是否可行呢?这位业内人士强调,文件并未提及要清退全部机构,对于正常运营的平台,只要能够化解风险,就可以不清退且不转型。
“175 号文”并未轻易放过存续平台。文件规定,金融机构不被允许为网贷机构提供担保增信。这意味着,网贷机构不能再借助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的方式来保障信用违约的风险。同时要明确,网贷平台本身不存在担保兜底的情况,合规的网贷平台也没有兜底行为,只是能够通过第三方来增强信用而已。
那未来存续期间的增信事宜怎么办呢?因为少了第三方机构的背书。“这是个存在争议的伪命题。” 上述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看来,就算正常运营的平台,未来的日子也要摸着石头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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