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许可记忆口诀-税务行政许可原则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这是为了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同时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且通过此举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以及优化服务。其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一、《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国务院审改办作出统一部署后,税务总局持续深入地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10 号)里,公布了 87 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当前,税务总局保留 7 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其余 80 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其中取消了 57 项,有 23 项被调整为其他权力。
2004 年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0 多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在《通知》明确的 6 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里,其中 4 项已被取消。保留下来的有 2 项,分别是指定企业印制发票以及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所以,《通知》迫切需要进行修改。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明确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内容,包括名称、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监督检查措施等。同时公布了 14 项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如《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等。并且还设置了《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在该表中列明了 7 项行政许可的实施依据、实施机关、条件、数量、申请材料目录以及申请期限。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 号)与《公告》进行比较,《公告》在哪些方面做出了修改?
六是根据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重新设计了《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并增加了条件、数量、有效期限、申请材料目录以及申请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 号)是否依然有效?
自本公告实施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 号)就被废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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