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服务团工作管理办法-博士有团支部吗-博士需要转团关系吗
中组部及省委组织部作出了相关工作部署,今年打算选派一些博士服务团成员前往中西部地区进行服务锻炼。现将以下有关事项予以通知:一、人选资格条件
政治素质良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与专业技术水平。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能够吃苦奉献,并且廉洁自律。
具有博士学位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通常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对于那些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能够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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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通常在 50 周岁以下,并且身体健康。要是前往高海拔地区,就应该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以及适应能力。
二、选派要求
根据中西部地区的需求,这些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9 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湖北恩施、湖南湘西等 2 个少数民族自治州。重点选派在教育、医疗、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干部。
对于推荐的人选,要依据选派标准进行严格把关。要坚持以事业为重,做到人事相适宜。同时,要把好政治关,确保人选在政治上合格;要把好品行关,确保人选品行端正;要把好能力关,确保人选具备相应的能力;要把好作风关,确保人选作风优良;要把好廉洁关,确保人选廉洁奉公。
三、推荐程序
博士服务团通过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途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择优,从而提出初步人选名单、意向服务锻炼的省份以及岗位。这些内容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并同意后,会连同干部任免表、廉政意见(双签字)、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等材料(双面打印,一式 3 份)一起进行报送。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由当地组织部门统一收集,有关市直单位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收集。这些材料在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于 12 月 8 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审核。同时,可以先通过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报送材料的扫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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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服务锻炼的人选。各地会进行人选推荐,然后省委组织部依据各地的推荐情况,提出选派的建议人选,最后将这些建议人选报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并确定。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在服务锻炼期间,其管理、考核以及待遇等事宜,依据《博士服务团工作管理办法》(组通字〔2015〕9 号)等相关规定来执行。在服务锻炼期间,不会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原本的职务会予以保留。在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以及工资福利等方面,可享受选派单位同级同类人员的待遇。并且按照有关规定,还能享受探亲、休假以及补贴等相关待遇。服务锻炼期间表现突出且成绩显著、得到群众公认的,在同等条件下能够优先被提拔使用,也能优先评聘职称。对于前往西藏、新疆、青海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博士服务团成员,那些服务时间超过 1 年(包含 1 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接收地区所取得的职称,在服务期满后返回派出地依然有效,并且在岗位出现空缺时能够优先被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服务时间达到 3 年或者超过 3 年的,在服务期满之后能够提前一年去申报高一级别的职称。
欢迎广大博士积极报名参与,
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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