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国家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政府大学生创业扶持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毕业年度起,能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贷款额度方面,个体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合伙经营的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且 2 年内由财政全额贴息。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 2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申报的项目会上报省专家评审团,通过评审的项目能够获得 2 万至 20 万元的资金扶持。
场租、水电费补贴
入驻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或者创业孵化器的,能够获得场租和水电补贴。补贴的标准是:针对每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 50 平方米,并且每天每平方米补贴 1 元。
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 3 年内,每户每年有 9600 元的限额。用这个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扣减当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扣减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扣减当年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扣减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实行行政事业性费用免缴政策
在校大学生以及毕业 3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除限制行业外),在 3 年内,各类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免收。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在校大学生的最后一学年,像四年制本科生的大四阶段,以及大学毕业后的 2 年内(总计 3 年)在我州创业的大学生,若其领取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达 6 个月以上,还带动了 3 人以上就业,那么他们可以向创业地的县市以上公共就业部门申请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会按照实际缴费额的 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且补贴期限最长不会超过 2 年。
创业培训补贴
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四年制的大四)开始时,若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机构可获得创业培训补贴,同时培训对象无需付费即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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