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4-12 22:20:26

物业有权不让外卖进么-物业外卖-物业规定外卖不能上楼合法吗

8 月 21 日,有这样一个事件引发关注:南京的一名女子被大厦保安禁止带外卖上楼,然后她在闸机口把外卖吃完了。8 月 23 日中午,记者抵达了事件中所涉及的奥美大厦。记者在现场观察到,当下“外卖禁止带上楼”的规定依然在被执行。

规定由来已久 工作人员:租赁合同中写有相关规定

在奥美大厦 1 栋的门口处,记者瞧见了楼栋牌的旁边有着包含中英文以及图片的提示。提示内容为:“楼内禁止用餐,外卖餐食需前往下沉式广场的休息区进行食用。”正值午餐时间这个时段,记者看到有外卖员接连不断地提着外卖在门口等待着,而取餐人则提着外卖前往了下沉广场。该写字楼的张先生告知记者,外卖不准许上楼,自己携带的饭也不行。提供的公共就餐区域较为狭小,难以容纳这么多的人,天气又炎热。张先生还表示,由于外卖不让上楼,在前两个月,员工与物业曾发生过矛盾,并且当时已经报了警。

多位在大楼内办公的人员以及负责大楼管理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外卖禁止带上楼”这一规定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在该大楼办公的冯女士对记者说,她在奥美大厦工作已经有一两年了,外卖禁止上楼的规定一直都存在,不过之前管理比较宽松,保安通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最近对这方面的检查变得很严格。冯女士称,公司的劳务合同中明确写有不能在办公区域内食用外卖这一规定。并且规定被发现在公司吃外卖要罚 100 元,然而实际上公司对此几乎不管。

大楼设置公共食堂 楼内办公人员对此意见不一

记者问到奥美大厦设置的下沉食堂时,张先生称食堂一直存在,不过环境不太好。

记者接着来到了下沉式广场。广场露天处设置了外卖柜,正对着外卖柜的地方有一家食堂。该广场还设有公共区域,用于自带饭和外卖就餐,其面积不足 20 平方米,里面配备了微波炉、保鲜柜等。这里的温度比青谷食堂高一些。不过,在青谷食堂,记者看到除了食堂餐食外,也有个别外带餐食在此就餐。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用餐人员。一位在该大厦工作的王女士告知记者,前两个月曾因外卖餐食不给带入大厦而发生冲突,她被拦在外面,致使那天公司很多员工未能按时吃上饭,只能饿着肚子。王女士称,有时因工作缘故,中午无法准时就餐,只能点外卖,“已多次向管理方反馈,但得到的答复只是为了保障大厦的环境卫生。”

王女士感到疑惑:“写字楼租给了他人,租的人就拥有了使用权。然而,租房子的人想要在房子里吃饭,却被告知不可以,这是不是很不合理呢?”此外,大楼管理方的工作人员称签订租赁协议时带有相关条款。对此,王女士表示,她看过公司与大楼去年签订的合同,合同中只是说不能携带有刺激性气味之类的食物上楼。并且,禁止带外卖上楼是今年补发的一份守则上所写的内容。

冯女士在该大楼办公,她表示能够理解大楼管理方的相关规定。大厦内部铺设着很厚的地毯,清理起来较为麻烦。并且,在中午用餐高峰时段,有太多人拿外卖上下楼,这会导致电梯拥堵,人们需要长时间排队。

律师解读:“带外卖上楼”原则上物业无权插手

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宇称,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规约》的约定,结合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地对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清洁、绿化以及经营管理。在秩序维护方面,也应以采取合理措施来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为主要目的。业主的员工在业主的办公场所进行点外卖和带餐食的行为,应由业主自行管理,原则上物业没有权利插手。并且,此行为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中所规定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也不可以擅自进行制止。

外卖餐食禁止上楼是否合理呢?江苏省政协社情民意信息特邀专家卢勇觉得,如今像保安“欺负”外卖小哥以及“欺负”带食办公小姑娘这类事件并不少见,这一现象值得引起关注。一方面,关于制度到底是怎样的,相关方甚至都不清楚;另一方面,即便“制度”已经确定无疑,也需要深入探究一下,这样的“制度”是否合理,“制度”又是为谁而定的呢?保安的职责包含维护大厦的秩序以及确保安全。员工携带食物,这在秩序和安全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呢?又会不会带来某些影响呢?与此同时,他发出呼吁,外卖以及“外食”上楼和进入小区困难的问题,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物业有权不让外卖进么-物业外卖-物业规定外卖不能上楼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