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市场管理监督局电话-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全省范围内的市场主体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 2022 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将会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全面启动,同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年报公示工作将于 2023 年 3 月 1 日起全面启动。现将与之相关的事项予以公告,内容如下:一
年度报告主体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前,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前,在全省各级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前,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前,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前,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二
年度报告时间
市场主体: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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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
年度报告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也可以关注“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接着点击菜单栏中的“公共服务—年报入口”;之后就可以自主报送公示 2022 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除在海关注册的外,还可以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
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仍应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各类市场主体如果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已经被撤销登记,那么就不再报送年报。
四
年度报告内容
https://img1.baidu.com/it/u=1204544969,1589336605&fm=253&fmt=JPEG&app=120&f=JPEG?w=500&h=4829
7. 涵盖企业从业人数、资产状况等信息。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其一,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相关信息;其二,资产状况方面的信息;其三,联系电话等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其一,行政许可的取得以及变动方面的信息;其二,分支机构的相关信息;其三,资产状况的信息;其四,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以及网址等信息;其五,联系方式和成员人数等。
6. 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营业证明等相关内容。
海关管理企业也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海关报送相关年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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