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五大亮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介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打算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结合各方面意见作出调整。
一是要让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体切实承担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二是要让农产品销售企业的主体承担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三是要让冷链物流企业的主体承担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四是要让网络经营者等有关主体承担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等相关规定。
三是加强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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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培训,增强全社会在这方面的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相关。杨合庆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改的一个重点以及着力要解决的问题是,依据“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这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清晰地明确各有关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并将其压实。
杨合庆表示,这次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进行完善。规定农产品收购者在对其收购的农产品进行分装销售时,应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此前的草案中仅对生产者、销售者提出了要求,而这次将收购者也纳入其中,提出了相应要求。
一是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和检测;二是要求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并健全进货、检查以及验收制度。
三是对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将有关标准规范加以健全,对冷链物流农产品所应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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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明确了通过网络平台来销售农产品的那些经营者,以及平台经营者所应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
一是强化了农业部门在全程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二是强化了农村相关部门在全程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三是强化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程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
2021 年 10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据悉此事。
记者:孟伟
编校: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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