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职责与政策解读:刘培法局长详解医保工作
机构全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机构负责人
刘培法
工作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属于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其级别为正科级。该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并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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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和规划、标准,其中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组织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办法,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起来,推动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进行改革。负责本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以及支付管理办法并予以组织实施,将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加以完善,把信息披露制度进行完善,对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以及医疗费用实施监督管理,依照法律对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落实医保相关目录、标准及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包括国家、省、市确定的药品、医疗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以及支付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
贯彻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对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进行指导与监督。配合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医疗保障方面的经办管理工作,包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要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的管理政策以及费用结算政策。需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的转移接续管理。还要指导乡镇(街道)在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以及公共服务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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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于医疗保障领域,将统一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与大病保险制度予以完善,推动医疗、医保、医药的“三医联动”改革,着力推进“智慧医保”建设,构建起覆盖全面且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的衔接,发挥出医保的杠杆作用,促使建立起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绩效,保证医保基金能够负担得起且持续发展。
县卫生健康局与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方面加强制度衔接,在医保方面加强政策衔接,在医药方面也加强相关工作衔接。同时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共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以及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并且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的互联互通,以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业务科。
机构地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惠民路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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