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推出青年人才创业就业及安居补贴政策,最高可获10万元生活补贴
一、支持青年人才在昌创业就业大学生来昌工作且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给予每人生活补贴 10 万元;高级技师来昌工作且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给予每人生活补贴 3 万元;技师来昌工作且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给予每人生活补贴 1 万元。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 50%,缴纳社保满 6 个月发放第一笔,缴纳社保满 12 个月发放第二笔。
二、支持青年人才安居乐业
在全市各县区合理布局人才驿站(“洪漂”驿站),接着逐步让点位做到全覆盖。为到南昌求职的大学生以及高级技师、技师提供免费住宿,其申请期限最长可达 3 个月。全力支持县区和企事业单位依据政策规定自行建设人才公寓。对于符合政策的人才驿站(“洪漂”驿站)和人才公寓,可以将其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范畴。
来昌工作且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可获租房补贴 1 万元,分两笔发放,每笔 50%,满 6 个月社保发放第一笔,满 12 个月社保发放第二笔;全日制硕士可获租房补贴 1 万元,分两笔发放,每笔 50%,满 6 个月社保发放第一笔,满 12 个月社保发放第二笔;高级技师可获租房补贴 1 万元,分两笔发放,每笔 50%,满 6 个月社保发放第一笔,满 12 个月社保发放第二笔;全日制本科及技师可获租房补贴 1 万元,分两笔发放,每笔 50%,满 6 个月社保发放第一笔,满 12 个月社保发放第二笔(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领租房补贴需凭商品房租赁备案登记凭证。
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来昌工作且首次在昌缴纳社保,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贴 10 万元、6 万元,申领购房补贴需在昌缴纳社保满 12 个月。
三、支持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征集超过 20 万个就业岗位,会定期把这些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发布。同时,通过组织开展诸如“百场校招”“洪漂人才荟”等各种不同类型的招聘活动,以此来推动大学生来昌就业,以及推动高级技师、技师来昌就业。
注重开发驻昌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资源,这些岗位资源是优质的。积极为大学生来昌就业提供岗位保障,同时也为高级技师、技师来昌就业提供岗位保障。
鼓励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大力引进大学生、高级技师和技师。若企业引进了大学生、高级技师或技师,并且为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 12 个月,那么按照相应标准,给予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为 5000 元/人,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为 3000 元/人,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为 1000 元/人。
四、支持博士后在昌入站并留昌就业
我市新获批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博士科研创新中心。对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建站资助 50 万元;对于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基地资助 30 万元;对于市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给予中心资助 20 万元。
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进站博士后,每人可获得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 20 万元;每人每年有 4 万元生活补助,国(境)外博士后每人每年生活补助增加 2 万元,且最长可补助三年;若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省科研项目资助,将按照 1:1 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留昌或来昌工作的博士后,要是首次择业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了 3 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就会给予每人留昌或者来昌补助 20 万元,并且分三年发放。
五、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育高层次人才
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育的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人才,包括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这些人才在子女就学方面会得到支持,在配偶随迁方面也会得到支持,在医疗保健等方面同样会得到支持。
子女就学方面,对于上述四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以及高中教育阶段,依据人才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就近就便、分级分类、统筹安排”的原则,给予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
在配偶随迁方面,对于国内外顶尖人才以及国家级领军人才的配偶随迁事宜,能够依据同等单位性质来给予相应的安排。
在医疗保健领域,把上述四类高层次人才归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的范围之中,并且开辟出就医的绿色通道。对于我市重点企业以及医疗、教学、科研等单位所引进的紧缺且急需的人才,企业和单位能够提出相应需求,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评估,依据“一人一策”的原则给予支持。
六、支持引进人才创新团队
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创新团队得到支持,围绕创新发展积极实施科技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团队水平与项目内容,设置了国内外顶尖人才创新团队、国家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地方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高级人才创新团队这四个团队类别。
对于上述四类人才创新团队,采取“依托项目、合同管理”的方式并进行考核评估,然后分别给予 500 万元、400 万元、200 万元、50 万元的项目扶持。扶持资金按照 4:3:3 的比例,在申报立项、中期评估、项目验收这三个阶段进行发放。同时,对于团队成员中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的安家补贴。而对于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给予 50 万元的安家补贴。
支持在“创青春”等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银、铜奖或相当于前三等奖项的创新项目落地南昌。若项目落地,会视情况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的项目资助。
中央、省属驻昌单位引进的人才创新团队,可获得支持。这种支持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来给予。
七、支持人才创业团队来昌创办企业
对于来昌创办企业的人才创业团队,依据人才层次、技术水平、投资力度、发展前景以及落地成效等方面,设立了国内外顶尖人才创业团队、国家级领军人才创业团队、地方级领军人才创业团队以及高级人才创业团队这四个团队类别。
上述四类人才创业团队在昌创办企业且经考核评估后,会获得相应扶持。其中,一类团队给予 1000 万元创业扶持,二类团队给予 800 万元创业扶持,三类团队给予 400 万元创业扶持,四类团队给予 100 万元创业扶持。同时,还会给予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的贷款额度,且享受三年贴息。扶持资金按照 4:3:3 的比例,分企业落地、企业运营、企业成长三个阶段进行发放。
经考核评估后,若团队带头人取得突出创业成效,就给予其 100 万元安家补贴。在全市的开发区以及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众创空间里,为上述四类人才的创业团队提供 100 至 1000 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并且在 3 年内免收租金或者给予最高 60 万元的租金补贴。
八、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我市新获批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可获得一次性 500 万元经费支持。
新获批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可获得一次性 50 万元经费支持;
新获批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将获得一次性 20 万元的经费支持。
建立研发机构的对象是年营收 3 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这些企业经考核评估后能获得一次性 10 万元的经费支持。同时,要逐步推动年营收 1 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
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省实验室获批组建后,会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获得政策支持。
九、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转型
我市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以成果转化、服务企业、支撑产业为目标。将人才引进等作为产出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同时以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实现产业经济效益等作为产出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和绩效考核情况给予经费支持,以此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实现由“输血”到“造血”的转型。
支持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共同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这种新型研发机构要突出对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经过评估论证之后,会给予其最高 2000 万元的经费支持。
推动龙头企业的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新型研发机构,进而成立新型研发机构联盟,将省、市级的新型研发机构吸纳进来加入该联盟,使企业与新型研发机构的联系更加密切,以此助推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
十、支持兑现人才政策便捷高效
依托“昌通码”小程序的“优惠政策直达”应用场景,能够实现人才政策的“一网查询”。同时,通过个人进行诚信申报,用人单位进行审核,以及系统进行智能审批等流程,就可以实现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的“免批秒兑”。优化兑现平台的各项功能,包括数据分析、短信推送、企业查询等。建立并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如动态评估、诚信管理、部门协同等。持续提升人才服务的水平,全力打造人才服务品牌。
本政策从印发之日开始施行,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此前来到南昌、留在南昌创业就业的大学生和技能人才按照原“南昌‘人才 10 条’”来获得保障。若与我市其他政策存在重复交叉的情况,则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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