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天津四家银行遭罚420万,多名责任人因违规受处
多家银行的多名相关责任人员 因涉及违规操作 被给予罚款处罚其中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贷款“三查”未尽职的情况 还有员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并且员工从事了违法活动 这些属于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该公司因此被处以罚款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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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问题。其一,关联交易未按监管规定管理。其二,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因其问题,被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该行时任行长项劲松被处以警告,还被罚款6万元。
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其员工与客户有非正常资金往来,还向区域外企业发放贷款。并且小微企业及首贷户监管数据失真。因此,该银行被处以津金罚决字〔2024〕1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万元。与此同时 该行当时的风险总监李明 因小微企业及首贷户监管数据存在失实情况 受到警告处分 咸水沽支行行长董印杰 因违规向区域外企业发放贷款 也被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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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因其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150万元。同时,时任信贷员谭超、崔金亮、屈恩泽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且贷款资金被挪用被警告。时任创新发展部负责人陈传阁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警告。时任大良支行信贷员孟晨光因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被警告。时任员工王东民因参与民间借贷被警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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