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3 天前

贯彻相关意见精神,促进崇明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

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一个文件是《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号为沪委发〔2017〕33号。另一个文件是《关于加快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号是崇委办〔2021〕47号。目的是促进崇明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所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支持对象

文化创意类企业或园区依法设立在崇明区。这些企业或园区符合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导向。它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它们信用良好。还有其他相关社会主体。

第二条 支持内容

(一)支持产业载体建设

鼓励文创产业基地、园区、楼宇和空间实现达标升级。若经认定,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级文创产业基地授牌,给予其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若经认定,申报单位获得市级文创(示范)园区授牌,给予其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若经认定,申报单位获得区级文创园区授牌,给予其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有品牌、经验和资源的市场主体。利用产证合法的存量物业,像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在不改变产权所有人的前提下。在不改变物业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将其装修改建成文化创意载体空间。经认定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扶持200万元。经过认定。若获得市级文创示范楼宇授牌。给予申报单位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若获得市级文创示范空间授牌。同样给予申报单位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促进产业项目发展

加大对优质文创项目的配套资金扶持力度。对于那些获得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经过市级验收且验收通过之后。按照市级政策所规定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提升本土文创项目的孵化力度。对于那些在区内实施,并且通过了区级文化创意产业资金初审,却没有获得市级认定支持的项目。参考市级文创项目评审标准。认定一批区级独立支持项目。这些项目经过区级验收通过后。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扶持。单个项目最高扶持金额为100万元。

鼓励企业开展设计创新。鼓励企业参与“上海设计100+”评选。对于入选“上海设计100+”的作品。给予每项作品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企业申报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时。对这些作品予以重点关注。

(三)支持文创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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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电竞游戏产业发展 对于新引进落户的电竞领军企业 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300万元 经认定 对于新引进落户的电竞直播平台 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300万元 经认定 对于新引进落户的游戏运营平台 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300万元 经认定 对于新引进落户的赛事综合服务平台等 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300万元 经认定 支持游戏产品研发与发行 游戏产品实现跨地区发行的 根据市场影响力情况 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100万元 游戏产品实现跨国发行的 根据市场影响力情况 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100万元

加强非遗传承保护。对于经认定的非遗产业基地、非遗精品工程及项目。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执行费用投入的50%。给予单个主体或项目一次性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为50万元。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费用投入的50%。给予单个主体或项目一次性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为50万元。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宣传推广费用投入的50%。给予单个主体或项目一次性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为50万元。

支持落户大师(名家)工作室。对于国家级影响力的大师(名家)工作室,若其正常对外开放经营1年以上。经认定后,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的扶持。且扶持期限不超过2年。

鼓励文创企业参与专业展会。崇明文创企业若参加市级及以上专业展览展会,经认定后,会按不超过实际展位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

(四)支持影视产业发展

支持崇明影视基地建设。对于新建的影视基地建设项目。若经认定。则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为300万元。对于改建的影视基地建设项目。若经认定。同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为300万元。

鼓励创作并播出精品影视内容。影视作品若在央视、省级卫视等平台播出,经认定后,会给予主要出品方或发行方最高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影视作品要是在主流网络视频平台播出,并且网络视听作品收入达到 3000 万元(含)以上,经认定,会给予主要出品方或发行方最高 8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有2部或更多作品符合上述条件。在此基础上,在原有奖励之上增加50%。

11.鼓励优秀影视演艺作品参评专业荣誉。国内重要影视或演艺奖项获得者,经认定,主要出品方或项目企业可获最高250万元一次性奖励;国际重要电视节展获奖作品,经认定,主要出品方可得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其他具行业影响力奖项的企业或个人,经认定,按其所获奖金1: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影视演艺企业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影视演艺企业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进行资质认证。经认定后。每次给予该企业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文化类企业组织策划音乐及演艺类活动。对于音乐及演艺类企业,若其年度营收在1亿元以上,经过认定后,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五)优化文创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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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人才政策的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依据相关区级人才扶持政策给予扶持。

鼓励文创企业吸纳就业。鼓励文创企业带动本区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若符合条件,按照相关区级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给予扶持。

支持文创企业进行市场化融资。对于那些通过市区联动“批次担保”模式,从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中心获取贷款担保的文创企业,给予其保费全额补贴。

第三条 附则

(一)本政策按照有关财政管理规定执行。

支持对象若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一旦查实。将立刻取消所有扶持资格。还要追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失信行为会依据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本支持政策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

本支持政策条款若和本区其他支持政策条款存在重复情况 则依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来执行

对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的企业不予扶持。对违反国家规范招商引资相关要求的企业不予扶持。

本支持政策由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该政策由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实施细则会另行制定。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国家颁布的政策发生调整。则以上级最新政策为准。若遇本市颁布的政策发生调整。同样以上级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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