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昨天 14:30

湘潭大学关于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等通知

各学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守正创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广大青年要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其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具体要求 。 广大青年要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依据《湘潭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湘大教发31号)这份文件的精神,学校做出决定,要组织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工作,还要开展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在籍在读1至3年级学生,只要对科学研究、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并且学有余力,均可申报,不过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

(二)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进行项目实施,撰写研究报告,开展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创业训练项目,完成商业计划书的编制工作,进行可行性研究,开展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

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为基础,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进而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

(三)申报要求

参与项目的学生需对科学研究怀有浓厚兴趣,参与项目的学生也要对创业实践抱有浓厚兴趣,在兴趣的驱动下完成训练过程,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训练过程。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做好研究条件准备,进行项目实施,撰写研究报告,编制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运行,撰写创业报告,开发创新性产品和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等 。

重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执行进程,着重突出项目执行进程中学生于创新思维以及创新创业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4.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且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学生自行联系来确定指导教师,或者确定企业导师,申报省部级“创新训练项目”时,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每个学生仅能申报参与一个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创业类项目须团队申报,以团队名义申报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总人数不超5人,创业实践项目总人数不超10人,团队成员应保持基本稳定,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建团队。

7.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今年的项目计划。

有在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不得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其成员也不得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不得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创业实践项目。

已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可以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创新训练项目,不可以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创业训练项目,不可以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属于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若不宜由学生完成,且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同时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那么均不予立项。

本年度申报的项目里,同一项目的指导老师数量不超过两个。同一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可以指导两项以上的项目(自筹项目除外)。

(四)立项程序

1.学校资助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由学院自主评审,限额立项,学校审核确认;

https://img0.baidu.com/it/u=1199618902,3782096050&fm=253&fmt=JPEG&app=120&f=JPEG?w=500&h=2829

创业类项目包含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由学院统一进行推荐,按照限额1:3申报,最后由学校评审立项。

各学院的分配名额,具体情况可见附件1 。超额申报的材料不会被受理,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材料也不会被受理(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情况不会有增补)。学院立项推荐项目的质量,与下一年度的推荐指标相关联。

学校会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进行确认,确立2024年度湘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还会择优遴选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公示且无异议后进行推荐申报。

鼓励学院设置自筹项目,除学校资助立项外,自筹项目数不能超过学院评审通过的校级立项项目数,自筹项目资助标准不能低于学校资助标准,学院自主评审立项后报学校备案,学校予以确认并统一纳入2024年度湘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经费资助与管理

获得2024年度湘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理工类每个项目资助1200元,文科类每个项目资助800元,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200元,创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000元,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追加部分经费。

2.校级资助立项项目将分期拨款至项目主持人。

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资助的项目,其中创新训练项目资助1万元/项,创业训练项目资助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5万元/项 。

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资助的项目,其中创新训练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创业训练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创业实践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同时获得国家级立项的项目,同时获得省级立项的项目,同时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其经费资助不累加,按就高原则进行划拨。

经费管理按照《湘潭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大教发43号)来执行,同时也按照《湘潭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来执行。

各教学单位要提供软、硬件条件,这些条件是保证项目开展所必需的,还要建立管理机制,该机制用于保障项目运行。

各教学单位要制定相关激励举措,要严格依照《湘潭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来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

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项目,2023年立项的省级项目,2023年立项的校级项目(见附件2),学院资助的项目中期检查由学院组织。

2.检查结论

学校依据中期检查情况,对于检查结论是“合格”的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学院资助项目除外),会拨付后阶段经费。对于中期检查为“基本合格”的项目,会暂停拨付后阶段经费;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会暂停下拨后阶段经费,还会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且取消项目指导教师下一年度的指导资格。学院资助项目检查结论由学院出具并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二)结题验收

1.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这些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以及校级项目,2023年立项且已到结题时间的项目(具体见附件3),还有2023年立项并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2.结题结论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了结题验收,学校会为其颁发结题证书。

对于结题验收结论只是“基本合格”,然而已到结题年限的项目,会停止经费资助并结题,取消项目指导教师下一年度的指导资格,核减学院下一年度的申报指标;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学校会取消该项目的资助计划,追回资助经费,取消该项目指导教师下一年度的指导资格,核减学院下一年度的申报指标。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

https://img2.baidu.com/it/u=3873380449,4018537913&fm=253&fmt=JPEG&app=120&f=JPEG?w=500&h=707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Word格式,双面打印);

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格式为Excel,需横向打印,不需要装订。

2.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1)中期检查书(见附件6,Word格式,双面打印);

项目阶段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已发表的论文,或者已撰写的论文,还有产品、专利、获奖证书、调研或研究报告等,格式为Pdf,要附在中期检查书后,并且按照中期检查书 - 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中期检查汇总表,可查看附件7,格式为Excel,需横向打印,不需要装订 。

3.项目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见附件8,Word格式,双面打印);

项目最终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已发表的论文、已撰写的论文、产品、专利、获奖证书、调研或研究报告等,以Pdf格式呈现,附在结题报告书后,并按照结题报告书 - 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结题汇总表,见附件9,格式为Excel,需横向打印,不需要装订。

(二)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都要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为一式一份,要经过学院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汇总后在2024年3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学生中心302办公室,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发送至指定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的材料。

纸质材料整理报送方式如下:各学院先对本单位的材料进行分类汇总,接着将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再把中期检查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然后把结题验收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并且要在纸袋外贴上封面,封面格式是:学院名称-申报书/中期检查材料/结题验收材料 。

电子文档整理方式如下:文件夹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申报书”、“中期检查材料”、“结题验收材料”,每个项目电子文档命名为“学院-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中期检查书/结题报告/附件”,且要按照相应汇总表上的序号编好号 。

学院资助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档,也无需报送电子档,只需学院出具检查结论就行,在中期检查汇总表的备注栏填写结论是否合格,然而结题材料,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

四、其他事项

申报项目若参加过创新创业类比赛(如“互联网+”、挑战杯等)且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将优先给予立项,在项目立项开展实施过程中,若参加创新创业类比赛(如“互联网+”、挑战杯等)并获得校级以上奖项,将在中期检查和结题考核中倾斜考虑;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调整项目研究内容的情况,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明确意见,学院审核盖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相应汇总表上应同时予以备注;若出现推迟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的情况,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明确意见,学院审核盖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相应汇总表上应同时予以备注;若出现变更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或项目名称(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0)的情况,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明确意见,学院审核盖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相应汇总表上应同时予以备注。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会在校园网上公布,中期检查书会在校园网上公布,结题报告等相关资料也会在校园网上公布。推荐参加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评选的项目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本通知可以在湘潭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公告中下载,所附表格样式也可以在湘潭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公告中下载。

联系人: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湘潭大学关于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