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明市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全解析
2023年,昆明市会继续实施就业创业政策,目的是助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充分且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一、鼓励高校毕业生
来昆就业创业政策
昆明市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目的是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这些政策措施包括落户补贴,就业补贴(补贴到个人),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校园服务站,线上招聘补贴等,涵盖了大学生在落户、住房、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1.落户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1年内首次落户昆明(含集体户),会按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
2.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在中小微企业就业,或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签订 2 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毕业生 3000 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3.租房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到昆明并留在昆明就业创业,其与用人单位(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
4.购房补贴
对于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若他们在昆明创业且稳定经营达 2 年以上,或者在昆明就业,并且与用人单位(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依法在昆明缴纳社会保险满 2 年,在昆明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那么分别给予 8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鼓励企业(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政策
企业(用人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可享受社保补贴,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1.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吸纳)
对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为单位缴费部分。
2.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LPR - 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给予贴息,贷款次数不超过3次 。
3.就业见习补贴
对于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见习单位,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 2000 元,其中省级 1500 元、市级 500 元;对于吸纳 16 - 24 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同样按此标准给予补贴。对于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含)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再增加 600 元,其中省级 500 元、市级 100 元。对于见习期未满就提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此项政策执行到 2023 年底 。见习补贴主要用来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期限通常是3至12个月,具体能够依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见习期满留用毕业生且正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还能够同时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者一次性扩岗补助 。
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县(市、区)以下的中小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支持自主创业
(个体经营)政策
离校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能够享受到税费减免的政策,还能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的政策,可获得免费的创业服务,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还能得到创业补贴扶持等政策。
1.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以内,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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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昆自主创业,按规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长3年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企业若符合小微企业标准,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最长2年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3.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能够免费得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给予的创业指导服务。这些服务涵盖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对于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可免费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还可免场租费、水电费,且孵化期不超过2年。
4.享受创业补贴扶持
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辖区内进行创业。其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经评选认定后,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在乡村振兴领域创业,且从事省内相对成熟劳务品牌行业的,直接按3万元补贴上限给予奖补。
对于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若初次创办养老企业,或初次创办家政服务企业,或初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初次创办家庭农场,且担任法定代表人,将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补贴。
5.创业孵化扶持
对于主动为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团队)减免场地租金等费用,且减免时长不低于6个月的情况,给予每个园区(基地)一次性场租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6.场租补贴
对于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个人,若其未享受创业园区免费孵化服务,或者大学生团队经营实体未享受该服务,会给予场租补贴,补贴时长最长不超过2年,且每年场租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7.创业大赛获奖补贴
个人或团队实体获得国家、省级“中国创翼”大赛奖项,且在昆明地区登记注册经营,市级财政会给予其最高10万元的获奖补助。
每年都会定期举办“春城创业荟”创业创新大赛,大赛会对获奖项目给予资金资助,资助的最高金额为10万元。
8.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毕业5年内,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给予3000 - 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带动3至5人就业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6人以上就业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9.二次创业补贴
对于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若首次创业失败后再次创业,会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10.“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无偿资助
实施“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对于评审通过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实体),会给予每个项目(实体)3万—6万元的一次性无偿资金资助,对于评审通过的小微企业项目(实体),也会给予每个项目(实体)3万—6万元的一次性无偿资金资助,并且还会给予培训扶持。
四、支持提升就业技能政策
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1.职业培训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参加高端职业(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人员在同一职业(工种),处于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鼓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获得学历证书之际,同时获取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于那些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情况,允许先参加考试评定。若通过考试评定,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
为助力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能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还能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援助服务。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若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会被纳入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进而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扶持。
1.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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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开始,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他们能够按照规定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2.公益性岗位安置
零就业家庭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低保家庭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这些属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并且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3.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灵活就业后,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灵活就业,其参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六、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
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放,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也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放,这里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这些机构和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还能免申即办电子《就业创业证》。
为所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这些毕业生进行了实名登记,且提供的职业指导更具针对性。
对于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并且推荐不少于3个岗位信息 。
对于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还能开展项目开发工作,也会进行创业培训,提供融资服务,给予跟踪扶持,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
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高校及各级人社部门的重点工作对象,进行实名制登记后,可享受“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高校毕业生若有就业见习意愿,可关注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这些网站会公布见习岗位信息,然后从中选择适合自己的见习岗位。
各地会针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结合他们的专业特点与需求,组织他们参加职业培训以及技能鉴定,按照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若已落实工作单位,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还要记得查询档案转递去向。若转换工作,需及时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避免断保。若离校时工作未落实,可依照本人意愿,把户口、档案在学校留存2年,或者转入原户籍地,凭借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的考试、录用,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高校毕业生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也不能自带转递,而是需要高校按照规定将其寄往工作单位,或者寄往就业地、户籍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接到招聘邀约后,要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若遇到求职陷阱或虚假招聘等情况,需立即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若有档案托管需求,若有人事代理需求,若有社会保险参保等需求,还能够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查询政策服务信息和办事指南,也可以关注安宁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或者拨打12333电话进行咨询。
查询招聘信息,可登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可登录中国公共招聘网,可登录中国国家人才网,可登录“就业在线”,可登录“昆明智慧就业平台”,可关注“魅力安宁”微信公众号,可关注“安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可登录“乐享安宁”APP。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能够借助上述提到的平台,通过上述提到的网站,还能经由上述提到的微信公众号,来获取公共就业服务的帮助 。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也能够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失业登记的在线办理。
安宁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电话:
0871-
0871-
安宁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电话:
0871-
供稿: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美编:杨 鸿 审核:白 海 李艳梅
发布:安宁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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