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包含哪些条款?含法律依据及答案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包括的条款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包含这些条款:一是房屋的坐落位置、房间数量、面积大小以及房屋质量情况,二是租赁的期限,三是租金数额以及租金的缴纳期限,四是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事宜,五是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情况,六是违约责任规定,七是免责条件,八是争议的解决方式,九是其他约定的事项,十是合同效力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通常涵盖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的数量,租赁物的用途,租赁物的租赁期限,租金以及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进行房屋租赁时,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包含()。
【答案】:A,B,C,D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在房屋租赁这件事上,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而且,租赁合同应该具备以下这些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通常应具备这些条款:一是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是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三是租赁期限和用途;四是租金及支付方式;五是权利义务;六是违约责任。按照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把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作出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通常涵盖这些方面,有租赁物的名称,有数量,有其用途,有租赁期限,有租金,还有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另外还有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表明,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含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把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则需要支付租金,这就是租赁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呢?
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会签订一个协议,这个协议就是房屋租赁合同,它的作用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住房承租人,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要了解自己的义务。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呢?各位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https://img1.baidu.com/it/u=176195689,2275058746&fm=253&fmt=JPEG&app=138&f=JPEG?w=500&h=694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写明住房的具体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要确切;说明住房面积;简要阐述住房装修情况,涵盖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配备设施和设备;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
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还是承租人一家居住,亦或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比如办公等 。
4、租赁期限
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出租人也不希望短时间内又要找新房客,双方都需要一段稳定时间,所以合同中要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若无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此住房去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后,承租人把住房退还给出租人。若承租人打算继续租赁此套住房,需提前告知出租人。经双方协商,待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方可继续租赁该套住房。倘若承租人要搬走,然而尚未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租金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 ,按半年付 ,按季付 ,若一次付清较长期限房租 ,可与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优惠 ,但从承租人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 ,按月或按季付款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
住房修缮责任方面,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者产权人的委托人,因此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要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以此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要是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出现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让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要是损坏是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的,那么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者赔偿。若出租人没有能力对住房进行修缮,承租人可以和其一起出资维修,承租人承担的维修费用能够抵偿应交的租金,或者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爱护住房,爱护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拆除,不得擅自改动,不得擅自扩建,不得擅自增加。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且要签订书面协议。
有的承租人租房目的并非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获取租金收入,这就是转租的约定。这种转租行为会影响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在合同里对转租作出规定。若允许转租,双方能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若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就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想到可能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要在合同里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比如,要是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能够提前终止合同,使其搬离。要是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和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
在租赁过程中,若出租人和承租人觉得有必要更改合同的各项条款,比如租赁期限、租金等,那么双方可经协商变更合同。若承租人因工作等变动需与他人互换住房,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即告终止,出租人与新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在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之中有一方打算提前解除合同,就要提前通知对方,还需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协商给予对方一定补偿。若合同到期,该合同便自然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法律分析:(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
(三)房屋用途(居住或商业、办公、厂房等);
(四)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期限、币种、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变更或 解除合同 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https://img0.baidu.com/it/u=1116103911,3878714310&fm=253&fmt=JPEG&app=138&f=JPEG?w=500&h=707
(十一)租赁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涵盖这些方面,有租赁物的名称,有租赁物的数量,有租赁物的用途,有租赁期限,有租金,还有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以及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房屋合同要写哪些必备条款
法律分析:租赁房屋合同必备条款如下:房屋租赁当事人要有姓名(名称)以及住所,房屋要有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还有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要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要有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要有安全性能,要有租赁期限,要有房屋维修责任,要有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要有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要有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 ,并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 ,这种情况下视为不定期租赁 。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因上述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能够对租赁物进行改善,也能够增设他物。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便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那么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也可以请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合同应涵盖当事人基本信息,应写明房屋的座落面积,应阐述房屋装修及设施状况,应明确租赁用途,应规定租赁期限,应说明租金及交付方式,应界定房屋修缮责任,应包含转租的约定,应列出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应涉及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法律客观:
房屋租赁合同是这样一种合同,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一定租金。《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过《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既能够采用口头形式,也能够采用书面形式。就内容来说,房屋租赁合同涵盖这些条款: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使用和修缮责任,转租的约定,租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条款
法律主观: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具备以下条款,房屋租赁合同中要包含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要注明标的物即所出租的房屋,要注明租赁用途,应约定租赁期限,应约定具体租金。房屋租赁合同里应当约定房屋的修缮责任,应当约定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律客观:
房屋租赁合同会依据出租房屋用途的不同进行分类,可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住宅租赁合同,另一类是工商用房租赁合同。在住宅租赁合同里,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又能分为公房租赁合同、私房租赁合同以及公房转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赁合同的租期特点通常是不约定固定期限,租金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私房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具备以下条款,房屋租赁合同中要包含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要求出租人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说,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以及公安部门发放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比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只有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可以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里要注明标的物,也就是所出租的房屋,合同中必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来说,租房有其目的,要么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用于居住,要么是用于商业目的。所以房屋处于适用状态是对房屋的一项基本要求。那么签订合同时就得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因为在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它是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 。
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毁损,或者受到第三人侵害,进而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此时出租人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是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注明租赁用途,也就是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定明后,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能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房屋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那么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 。因为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租赁期限 。租赁有期限限制,这是房屋租赁与房屋转让的重要区别 。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这是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之一;若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且要征得承租人同意,赔偿承租人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这也是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致使房屋所有权转移,若原租赁合同未到期,那么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这同样是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承租人为一人时,若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并办理更名手续,这还是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 。房屋租赁合同里要约定具体的租金。对于住宅用房,租金标准需执行国家以及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议定。
对于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有着更为详细的规定 ,私有房屋租赁时 ,租赁双方要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 ,进行协商议定 ,若没有规定租金标准 ,则由租赁双方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 ,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 ,且不得任意抬高 。租金的交付方式需要明确,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季支付,亦或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房屋租赁合同里应约定房屋的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这意味着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有对房屋进行必要修缮的责任。所谓必要是指,房屋要能让承租人依照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 。修缮的范围涵盖房屋自身,以及其附属设施,还有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房屋租赁合同里应当约定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我国法律清晰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房屋租赁当事人若出现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情况,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又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那么在有这些情形之一时,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