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因室友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燃爆全身90%烧伤,民事诉前调解将开庭
3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由于室友电动自行车的锂电池发生爆炸,导致武汉某大学生杜均浩全身90%面积烧伤的事件,杜均浩的家属和他们的法律代理人已经对室友小李、二手电动车租赁公司、房东以及二房东和三房东等方提起了诉讼,诉讼理由涉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争议。这场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定于4月11日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进行。杜父说道,鉴于小李家经济状况不佳,他们一致认为,电动自行车租赁商及多位房东应共同承担相关责任,这包括治疗费用在内的诸多合理开销。“我们并非意图对室友家庭造成困扰,也不打算过分追责,因此决定将电动车租赁商和房东等责任人一同上诉。”
事发现场监控显示,室友曾返回灭火
民事诉前调解将开庭
室友、电动车租赁商、房东等人被起诉
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里,杜均浩经历了12次植皮手术,全身被厚重的绷带覆盖。近期,杜父将儿子带到江西一家声誉良好的疤痕修复机构接受治疗,他们发现这里的费用远低于大型医院。
每天上午八点钟左右,杜均浩需按时更换药物、按压疤痕,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康复锻炼。自事故发生以来,这个家庭一分为二,杜母整日守护在医院,而杜父则外出辛勤劳作以赚取收入。
2024年7月,杜均浩的合租室友小李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卸下,并带进屋内进行充电。不幸的是,第二天发生了火灾。这场火灾导致杜均浩全身90%的面积被烧伤,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
杜父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他们来自湖北咸宁。事故发生时,杜均浩年仅21岁,正在武汉城市学院攻读大三学业。那时,他在校外租住房屋,从事暑假兼职工作。他与同校的一名大三学生小李共同租住。小李为了赚取生活费用,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并租用了一辆电动车。因为小区内缺乏充电设施,2024年7月8日夜晚,小李室友不得不将电动车的电池卸下,并携带至室内进行充电。然而,第二天清晨大约6点钟的时候,电池突然发生燃烧爆炸,进而引发了火灾。
杜父表示,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引发爆炸的源头是儿子室友的电动车电池。根据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消防救援大队所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专家们经过分析,排除了外火源、自燃、火种遗留、电路故障、雷击等多种可能性。最终,他们综合判断,火灾是在锂电池充电时因热失控而引发的,进而点燃了周边的可燃物。
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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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杜均浩被紧急送往武汉市第三医院接受救治。医院诊断结果显示,他全身多处遭受了高达90%的火焰烧伤,同时伴有血容量不足导致的休克症状,以及呼吸道烧伤。面对如此严重的伤情,医生向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在众多网友的爱心支持下,仅用数日时间,小杜一家便筹集到了260余万元善款,成功进行了手术,脱离了生命危险。在今年的2月份,家属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杜均浩全身,包括面部,都裹着绷带,他正在缓慢地行走,进行着康复训练。
医院病危通知书
红星新闻记者从相关家属和法院获悉,事故发生后,小杜一家在援助律师的支持下,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争议为依据,对室友小李、电动车租赁商潘某某,以及房东、二房东及三房东等人提起了诉讼。原定于3月份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的民事诉前调解,后来被推迟到了4月11日。
该案民事诉前调解开庭传票
杜父透露,小李的电动车系从一家二手车电动车租赁销售店租得,月租金大约在300元左右。该店在收购二手车后,会将其存放于此,若有租客便出租,若无则可拆解零件出售。潘某某负责人便曾将一辆车租给了小李。
事件发生后,一位房东资助了2万元,室友的家人则提供了1万元。杜父表示,鉴于室友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他们共同要求电动车租赁商以及多位房东共同分担相应的责任,这包括治疗费用在内的各项合理开支。我们并非意图对室友家庭进行过分追责,因此决定将电动车商家和房东等责任方一同上诉。
武汉城市学院的小杜曾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她的室友与她是同年级的学生,室友来自农村,其父亲已故,家中仅剩母亲一人,家境并不富裕。
事发之后,学校对杜均浩的学籍进行了保留,这一举措旨在保障他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据杜父透露,他的儿子所修读的是“4+1”模式的专业,原本预计于2026年毕业。然而,由于他现在无法动手书写,只能依赖同学们帮忙分享课程内容。
杜均浩因大面积烧伤而接受了植皮手术,导致他的皮肤变得干燥,每当伸展身体时都会感到疼痛,长时间坐着后更是难以起身。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现在他的左手手指已经能够触及头部,技能正在逐步恢复。医生告诉他,康复过程还需一两年时间,而他的生活费主要用于照顾孩子,因为他的皮肤生长需要更多的营养。杜均浩的父亲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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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父心中忧虑,事发之后,儿子目睹家人日夜守护,心生愧疚,“他自幼独立自主,自律成性,此刻却认为自己成了家人的负担,每日都感到痛苦不堪。”
杜父对那些慷慨捐助儿子治疗费用的善心人士表达了感激之情,他说:“若非这些充满爱心的好人,孩子的生命或许早已消逝。如今,我们全家的最大心愿就是能够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
律师说法:
电池所有者及直接使用者
是事故首要的责任主体
因室友电动车电池燃爆导致大面积烧伤,法律上该如何定责?
山东辰泽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柳孔圣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若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遭受损害,生产方需对侵权行为负责。
依据本规定,一旦电动车电池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害,制造商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维权时,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产品责任侵权诉讼,并依据产品质量鉴定结果来判定侵权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付建提出,该案件需要相关部门深入调查,明确案件真相,并对责任进行判定。在此次事件中,电动车的拥有者和实际使用者应被视为主要的责任方。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涉案的室友需对侵权行为负责,并赔偿受害人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合理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付律师指出,一旦调查核实电动车电池存在质量问题,生产方或销售方可能需对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人身伤害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房东未能履行安全保障职责,比如存在消防风险或电源不符合国家规定,那么房东也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付建指出,物业是否需承担相应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职责,比如是否明确禁止电池在室内充电,是否进行了相关宣传,以及是否完成了安全检查工作。一旦物业方出现失误,亦需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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