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2-28 09:24:02

大东方(股票代码:600327)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公告及委派函详情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3-04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公告

本公司的监事会以及全体监事作出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的情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遗漏的情况,并且他们会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承担各自的责任,同时承担连带的责任。

届时,他们将与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僖先生,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大东方股份百货中心店名表首饰品类总监。曾担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也担任过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刘治国先生,1982年04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 年至 2019 年,在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职务。现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这一职务。曾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职工监事。

郭叶女士,1978年0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18 年到 2019 年,担任无锡商业大厦东方百业超市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自 2019 年起担任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部长。曾担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职工监事。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3-04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他们都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 2023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此次董事会应当参与审议的董事有 9 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也是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予以通过:

1、大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大东方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大东方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郑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给出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同时,提名程序等方面也都满足规定。并且,未发现有相关监管机构或部门将其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这种情况。

本提案会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以及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要先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没有异议之后,再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0、《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在 2023 年 11 月 27 日(周一)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大会将审议《大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一系列议案。这些议案包括《大东方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大东方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大东方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大东方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时,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周二)。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乃机先生出生于 1970 年 4 月,是硕士研究生。他曾担任温州天龙包机实业有限公司的市场部经理以及总经理助理;还在均瑶集团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过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同时担任广州风寻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上海风寻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以及上海青弦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裁一职,同时担任温州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还是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以及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兼任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上海均瑶世外教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是上海华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身为武汉均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上海均瑶如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出任上海均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监事,担任宜昌均瑶贸易有限公司的监事,担任宁波前湾新区均瑶世外幼儿园有限公司的监事,担任温州均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监事,担任空地互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上海航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席国良先生,1963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1996 年 6 月至 2001 年 2 月,担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从 2001 年 2 月开始,担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以及公司总经理职务。

倪军先生,196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届董事会董事。

朱晓明女士,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部总经理。历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邵琼女士,198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曾担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同时担任总经理助理以及副总经理;现今担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行政企管部总经理,还是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以及上海华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宝镜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是中共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曾在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第七、八届董事会董事。

吴志军先生,197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担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居晓林先生出生于 1976 年 8 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是一名执业律师。他曾担任中航浙江有限公司的法务,以及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如今,他是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还是全球董事局的董事、副主任,以及香港分所和跨境争议解决部的负责人。曾获第三届上海市“浦东新区十大优秀青年律师”的荣誉,也入选了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目前,他被聘为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员,同时还是南京仲裁委员会/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仲裁员。他曾担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慧女士出生于 1984 年 4 月,拥有博士学历。她是上海财经大学的会计学副教授,且一直担任该教职,同时还是博士生导师。在 2010 年 9 月到 2011 年 6 月期间,担任北师大浸会联合国际学院的助理教授;从 2011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是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的助理教授;自 2019 年 7 月起至今,为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的副教授(常任教职);在 2023 年 2 月到 2023 年 9 月这段时间,担任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访问学者。两项研究成果分别被国际顶级期刊录用,其中一个是 of ,另一个是 of and 。研究工作被美国金融协会(AFA)年会收录。曾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该项目的绩效评估为优秀。现在正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郑永强先生,1975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历。2010 年 6 月至今,先后担任财务负责人(临时)、首席财务官、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兼首席投资官等职务。2022年9月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3-04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 2023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此次监事会需要有 7 位监事参与审议,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也是 7 人。该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予以通过:

一、大东方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大东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表示同意。提名裴学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陈艳秋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杭东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吴大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提案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选举。同时,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出来的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名单,该名单包含陈僖先生、刘治国先生、郭叶女士三人。届时,第九届监事会将由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以及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裴学龙先生出生于 1970 年 2 月,拥有硕士学位。他曾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工作过,也在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任职过。目前,他担任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以及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从 2019 年开始,他担任上海均瑶如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同时也是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并且是上海市仲裁协会的理事,还是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的客座研究员。曾在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过第二、三、四、五、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艳秋女士出生于 1968 年 08 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具备高级审计师职称。目前担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以及审计部总经理。历任无锡商业大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届监事会监事。

杭东霞女士出生于 1078 年 1 月,她拥有硕士学历,是 MBA ,具备律师资格,同时也是经济师。在 2009 年 6 月到 2014 年 2 月期间,担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长;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1 月,担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以及上海均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担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也担任过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其主要著作有《法务之道》,还有《法务之术》,以及《公司治理实务操作手册》。

吴大为先生,1971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2022 年 8 月,结束在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EO 的任职。自 2017 年 7 月起,一直担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委副书记一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3-04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的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没有虚假记载,同时全体董事也保证本公告内容没有误导性陈述,并且不存在重大遗漏,董事会和全体董事都要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在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 343 号东方广场 A 座 8 楼的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7日

至2023年11月27日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 15:00。

融资融券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转融通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账户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中包含上述相关议案内容,这些公告可在本公告同日(2023 年 11 月 10 日)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看。上述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会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至第8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那么既能够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借助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来进行投票,又能够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其网址为:)进行投票。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关于具体的操作事宜,可查看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说明。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其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与所持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若要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是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来参加的。并且在投票之后,就被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以及相同品种优先股都已经分别投出了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若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那么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该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该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投出的选举票数如果超过了他自身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又或者是在差额选举当中投票数超过了应选人数,那么他针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就会被视为无效投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进行表决,以及通过本所网络投票平台进行表决,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表决,若出现重复表决的情况,那么以第一次投票的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采用累积投票制来进行选举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监事的投票操作,其具体的投票方式可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之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利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可详见下表)。并且,他们可以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以及参加表决。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代理人不一定必须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就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时,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还需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并且要持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三是登记地点为公司九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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