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3-1 10:35:22

浙大紫金港校区保安被外卖员刺伤事件引发关注,外卖员与保安冲突频发

今天下午,有一则新闻登上了微博热搜。这则新闻是关于浙大紫金港校区的一位保安被外卖员用刀刺伤的事情。

16点34分,@平安西湖发出警情通报——

有人说

外卖小哥就是最关心你的“亲密爱人”

他们不关心你飞得高不高

只在乎你飞得饿不饿

不在意你挣了多少钱

只在乎你能不能按时吃饭

除了送外卖,他们甚至能——



安慰失恋的你

帮你打虫子





帮上厕所忘带纸的你送纸巾

甚至是帮买卫生巾……



不过这样一个“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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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时常会与保安大哥发生冲突

衢州就有一位外卖小哥

因为无法准时送达餐点

甚至与保安大哥大打出手

还被打伤进了医院

最终还闹到了法院

2018 年 1 月 29 日中午 11:20 发生了一件事。外卖小哥官某接到了一个订单,是要送到衢州某写字楼 14 楼的两份快餐,总价 43 元。当官某拿着两份外卖到达这个写字楼时,发现大厦的货梯正在卸货。询问之后得知,至少还要等半个小时才能使用货梯。

怎么办呢?依据外卖公司的规定,只要超时一单,就有可能被罚款 50 元。心急如焚的官某随即跑向客梯,然而很快就被大堂的保安廖某一把给拉住了。

货梯那边有人在运货,我坐不上去。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让我坐客梯,官某为此不高兴了。

保安有话要说。起初,依据这个大厦物业的管理要求,为防止送餐人员让餐饮汤汁向外洒落而污染客梯,公司明确规定外卖送餐人员不得使用客梯上楼,只能使用货梯送达。

这边因着急送餐所以想使用客梯,而那边要按照公司规定不让外卖上客梯,于是两人开始拉扯。在此过程中,大厦的另一名保安宋某赶到了现场,一同进行阻止。

外卖小哥官某在情急之中,先对宋某的下巴打了一拳。接着,他被两名保安打倒在了地上。

医生诊断后得知,官某右眼存在软组织挫伤等情况。在医院接受治疗后,总共花费的医疗费用为 5344.09 元。

后来,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经鉴定,官某被判定为轻微伤,宋某也被判定为轻微伤,而廖某的伤势未达到轻微伤的程度。

去年 11 月,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外卖小哥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 7 日且罚款 300 元。保安廖某被处以行政拘留 12 天并罚款 600 元。而宋某责任较小,未受处罚。

说到底

这件事到底是孰对孰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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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4 月 1 日,外卖小哥官某因要求赔偿未得到结果,他既伤了身又破了财,于是将两名保安以及他们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相关费用。

4月29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对此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柯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本案中,两保安执行了“外卖配送请走货梯”这一要求,这种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执行职务行为。当外卖哥倒地之后,两保安仍然对其实施了拳打脚踢的行为。尽管这些行为确实是不当的,然而,应当将其认定为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导致他人受到损害。因此,应该由两保安所在的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外卖小哥自己没有做到理性沟通,并且先动手打了保安,所以他也有过错。

从这两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法院的判决要求保安所属的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要赔偿官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总计 19615.09 元,其中 60%的金额为 11769.05 元。

所以说

有话好好说

切勿让焦心冲昏头脑

动手也是万万不可的!!

外卖小哥切勿因为来不及送餐的种种

而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沟通才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浙江天平 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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