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2-12 09:54:49

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市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市政当地税收局的所有分支机构,以及每个地区和县级城市的地方税收局:

为了加强和改善我们城市中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利用税的收集和管理,我们现在使用城市的实际情况来告知与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的税收问题:

1。租赁财产收入的财产税收取应按照当前的税法实施,应每年收取并分期付款。对于已签署财产租赁合同的财产,应根据获得的实际财产租金收入来计算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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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吊销企业员工宿舍,以进行全额财产税和全市土地利用税。

3。如果我们城市的行政器官(包括行政公司)和执行政府行政职能的公共机构被转换为经济实体,则应根据法规恢复房地产税和土地利用税。

4.应根据法规征收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经营商业住房)征收的土地。但是,考虑到某些土地被征用的土地是公共土地,该公共土地不受土地利用税,例如道路,绿化等,以考虑其实际情况,只有原始的省级税务局(89)广东税收三字符035​​将于今年实施。该文件规定,从征收土地利用税的两年内,可以在土地使用税的一半征收土地利用税。同时,实施原始市政税第818号公告“批准从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购买的土地批准的土地应被允许扣除支持设施(例如公共道路,绿色带等。 ,在学校,幼儿园,医院,警察局等的土地之后,将减少征收一半土地的征收土地。

5。为了使中国企业提供现场投资并建立新的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土地使用权尚未转让,必须根据税法征收土地使用税。

本文将于1999年1月1日实施。

广州市政当地税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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