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5-29 12:53:32

电商平台惊现薅羊毛诈骗案,杜某非法获利1.3万余元

电商平台为吸引流量

常常会推出各类优惠

“羊毛党”们如果善于发现

总能“薅”到一些“羊毛”

但是

利用商家的规则漏洞恶意下单

骗取平台补贴款

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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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登封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薅羊毛”电信诈骗案件。

基本案情

杜某在浏览网络信息的过程中,意外地发现了一个购物网站,该网站为新加入的用户提供了相当可观的优惠券以及抵扣红包。

杜某临时起意,心生邪念,在2021年5月至6月间,冒用高某等人的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开设了两家网络平台店铺。接着,他向亲朋好友借用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利用自己经营的母婴店,以举办促销活动的手段吸引消费者。随后,他利用新注册的账号领取优惠券并下单,实施虚假发货,总共非法赚取了超过1.3万元。

案件发生后,嫌疑人杜某自行前来投案,坦诚承认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同时已将所有非法所得如数退还。

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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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审理完毕此案后,认定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金额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杜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杜某犯有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需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元。此外,杜某非法所得的1.3万余元已全部退赔给受害单位。

法官释法

“套出来”优惠券,为什么是诈骗行为?

杜某通过编造虚假交易来抵消优惠券,实际上已经实施了虚构事实进行诈骗的行为。在主观上,他意图非法获取电商平台提供的消费补贴。他所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诈骗罪提起公诉的标准。从电商平台的立场来看,它们错误地认为存在真实的交易,因此发放了优惠券,这符合因错误认知而交付财物的情形。综合以上分析,杜某的行为已经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电商行业迅猛发展,众多平台竞相推出“满减”、“购物券”、“买赠”等促销手段,消费者购物热情高涨。但与此同时,部分人却心生邪念,为谋取私利不惜冒险,利用平台漏洞进行非法牟利,沦为所谓的“羊毛党”,导致众多企业遭受巨大损失,同时也为自己招致牢狱之灾。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即便是所谓的“薅羊毛”行为,也必须遵守规则,切不可越过法律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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