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出来的危害及处罚,2018年相关解释重大修改
持卡人若未采用ATM或柜台等正规途径提取现金,而是通过其他途径将信用卡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形式取出,且未支付银行提现费用,此类行为即构成信用卡套现。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还会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损害,实属得不偿失。更严重的是,若信用卡套现金额达到一定标准,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信用卡套出来的处罚
2018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修订,并自当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款明确指出,通过使用销售点终端设备(如POS机)等手段,采取虚构交易、虚报价格、现金退款等手段,向信用卡用户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若情节恶劣,则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并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条链接】
《关于信用卡管理相关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详细规定》
违反国家相关法规,若通过运用销售终端设备(如POS机)等手段,采取虚构交易、虚抬价格、现金退款等手段向信用卡用户直接支付现金,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定罪并予以处罚。
执行上述行为,若涉及金额超过100万元,或导致金融机构资金逾期未还超过20万元,或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即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述的“情节严重”;若涉及金额超过500万元,或导致金融机构资金逾期未还超过100万元,或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则应视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指的“情节特别严重”。
若持卡人意图非法占有,通过上述手段恶意透支,则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定罪并予以处罚。
2、《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从事信用卡欺诈行为,若涉及金额较大,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缴纳二万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若涉案金额庞大或情节特别恶劣,将被判处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至五十万元的罚金。
对于涉及金额特别庞大或存在其他极端恶劣情节的犯罪行为,将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并处五万元以上不超过五十万元的罚金或财产没收。
采用虚假的信用卡,亦或是通过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手段非法获得的信用卡;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所谓恶意透支,即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信用卡进行超限额或超期限的透支,即便在发卡银行催收后,依然拒绝偿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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