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起诉百度旗下伙拍短视频案开庭,短视频版权引关注
10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抖音短视频以侵权为由起诉百度旗下伙拍短视频的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关于短视频是否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成为了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专家指出,尽管短视频产业正迅速发展,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短视频行业的法律保护都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尤其是对短视频的法律规定方面,并未有明确的界定。短视频被擅自播放获千元赔偿
据消息,此类事件并非唯一。在10月15日,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官方发布,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因“补刀小视频”App未经授权擅自播放了其平台上的“PPAP”短视频(时长36秒)以及“这智商没谁了”短视频(时长18秒),将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期,海淀法院对此两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判定华多公司侵犯了快手公司依据法律所拥有的网络信息传播权利,并作出裁决,要求华多公司向快手公司支付每项经济损失赔偿金一万元整。
短视频之所以受到广大网民的青睐,一个关键因素在于其碎片化的视听传播方式与当下快节奏的生活方式相契合。然而,随着短视频的迅猛发展,未经授权的随意转发、篡改等侵权行为屡见不鲜,这不仅侵犯了原创者的个人权益,还对整个内容平台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多方协作 短视频版权保护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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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视频版权保护方面,专家指出,仅凭个人力量难以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依靠平台、原创者以及政府三方的紧密协作,共同构建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平台需制定清晰的权责条款,原创者应主动维护自身作品的版权,政府部门亦需推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唯有如此,方可消除短视频版权保护之路上的种种障碍。
今年七月,我国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公安部共同发起了名为“剑网2018”的专项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动。在此行动中,短视频版权的专项整治被确立为关键任务,同时,短视频平台企业也被纳入了重点监管的范畴,旨在加强对这些企业版权方面的监管力度。
9月14日,国家版权局于京城对抖音、快手、西瓜、火山、美拍、秒拍、微视、梨视频、小影、56视频、火萤、快视频、哔哩哔哩、土豆、好看视频等15家核心短视频平台企业进行了约谈。会议中,针对这些企业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自查自纠的结果以及凸显的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强调,相关平台需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切实强化版权制度的建设,并全面承担起企业的主体责任。相关负责人透露,在接下来的阶段,国家版权局将致力于严厉打击短视频行业中的侵权和盗版活动,并指导短视频平台企业建立健全版权授权及内容传播的规范。
国家版权局之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年亦多次公开表示将对网络视听节目进行整治。3月16日,广电总局发布文件,明确指出“禁止将多个节目片段剪辑拼凑成新的节目进行播放,禁止传播经过编辑篡改原意可能产生误解的作品片段”。紧接着,3月22日,广电总局再度发布文件,明确“严厉禁止非法抓取、剪辑、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8月1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发布了《关于持续巩固上半年视听网站整治成果的通知》,并据此对今日头条系列产品和快手平台实施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平台层面上,短视频平台的运营者应当加强内容审核及保护机制的建设,同时拓宽侵权申诉的途径,共同推动市场环境的净化。据了解,部分短视频平台已建立起自身的审核保护系统和侵权投诉流程。
如何确保短视频创作者的版权不受侵犯?关键在于明确版权归属,即明确短视频的归属权归属何人。为此,我国版权保护机构推出了DCI体系,旨在解决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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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I代表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这组字符专用于对数字作品的版权进行唯一性标识。
在数字内容产业(DCI)体系中,创作者有权对所创作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注册。完成注册手续后,创作者将获得相应的版权注册证明。该证明详细记录了作品的具体名称、类别、作者身份、著作权人信息以及作品创作完成的具体时间等关键信息。
在去年的二月,隶属于界面新闻的箭厂视频成功获得了我国首张短视频领域的国家版权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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