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知中央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管理相关工作
财政部近期发布了《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中央预算单位需加强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措施,推动新国库支付系统的正式启用,优化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支付流程,并持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制改革。通告明确,2018年标志着深入执行党的十九大决议以及国家领导人提出的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指导方针的起始年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需遵循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构建全面规范、透明度高、标准严谨、约束力强的预算体系,全面推行绩效管理”的指导方针,加大预算执行管理的力度,巩固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地位;优化国库集中支付运作机制,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并积极推动新版本中央国库支付管理系统的上线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降低现金提取和使用的频率;调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的资金支付流程;持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强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存放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的实时监控,严格限制向实有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的速度,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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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规定,自2018年开始,中央部门在年初结余资金的申报阶段不得提出调整申请。若确实有必要对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进行调整,相关部门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依照预算管理的相关法规,通过部门发文的方式另行提出申请。
各部门各单位需严格遵守通知规定,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在支付指令中,务必准确标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同时,需按照要求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调整事项;严禁超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类”级科目的范畴。
通知指出,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央预算单位将分期逐步从现行的国库支付管理系统中转移至新的国库支付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在新国库支付系统中,预算指标能够直接对资金支付进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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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通知内容,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将不再通过特定账户进行分配。而是依据国家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资金将直接通过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零余额账户,划拨至项目或课题的负责单位。对于尚未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将直接由牵头组织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支付给相应的项目或课题负责单位。
通知明确指出,各部门和单位需强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依照规定对所有非税收入实施国库集中征收,并持续优化征收流程,提升电子化管理水平,以增强征管效能和便民服务品质;同时,要监督下属执收单位依法征收非税收入,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的取消、暂停、降低、免除和延期征收政策,增强对欠缴收入的清理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并全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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