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6-8 12:52:48

长春市交警支队4月28日起整治不按规用安全带行为,宣传先行

为深入执行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减少量、控制大”的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对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的监管,显著提高安全带的使用比例,最大程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4月28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并宣布自即日起启动针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的行动。

坚持宣传先行,树牢安全意识

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传播渠道,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平台,广泛播放使用安全带的标准操作宣传视频、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片、安全知识普及、法律法规解读、违法行为曝光和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掀起一场覆盖面广、频率高、贯穿始终的宣传高潮,从而为整治“不系安全带”行为汇聚起广泛的社会共识。挑选若干起因未正确使用安全带而引发的事故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和公开曝光,通过案例警示和教育,增强驾驶者和乘客对正确使用安全带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全面提高他们对安全带使用的正确意识。

https://img2.baidu.com/it/u=2849913144,4101257711&fm=253&fmt=JPEG&app=120&f=JPEG?w=500&h=4566

加强执法管理,查纠违法行为

加大路面巡查管理强度,提升对商场、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路段以及事故频发区域的关键区域管理力度。采取“教育并行处罚”的管理策略,严格执行“两个必须”原则,即:协警在路口值班时,对未系安全带的行人必须进行警告提示;民警在路口值班时,对未系安全带的行人必须依法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确条款,若在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时未遵守规定佩戴安全带,将面临50元的罚款处罚,同时驾驶证将被扣除2分;而对于其他未遵守规定佩戴安全带的行为,同样将受到50元的罚款处理。

充分运用违法抓拍技术,将主干道和快速路作为主要区域,强化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的违法行为的抓拍力度,扩大管理和监控的时间范围与空间维度,从而实现处理一个案例、警示一片的整治成效。自2020年1月1日起至4月25日止,共捕捉到13561起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强化社会监督,开展“随手拍”活动

https://img0.baidu.com/it/u=1391032361,785864955&fm=253&fmt=JPEG&app=120&f=JPEG?w=667&h=500

市民可通过手机等工具对未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进行拍摄,随后可亲自前往最近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进行举报,亦或是将拍摄的违规图片上传至长春交警的官方新浪微博账号或交警支队的电子邮箱。各交警大队在接收市民提供的违法照片后,会对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外观特征以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将符合条件的资料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系上安全带是降低交通事故伤亡风险的关键措施,根据碰撞试验所得数据,车辆遭遇正面撞击时,正确佩戴安全带能将死亡率降低57%,遭遇侧面撞击时能降低44%,而翻车事故中则能降低80%的死亡率。仅需三秒钟的时间就能系好安全带,但如果不系,失去的可能是你一生的宝贵时光。

长春市交警部门组织实施了针对未规范使用安全带的专项整治活动,这作为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战略中的关键措施,旨在通过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增强驾驶人员和乘客对安全带规范使用的认识。该行动旨在确保到年底前,汽车驾驶员使用安全带的比例超过95%,而乘客使用率则达到80%以上,力求在法律、社会和事故预防三方面效果的最大化统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长春市交警支队4月28日起整治不按规用安全带行为,宣传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