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6-10 05:53:40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法官公告

依据公务员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及《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的具体要求,经过省委组织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的审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下属法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中级和基层法院进行法官的公开选拔。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遴选岗位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对中级和基层法院进行公开选拔,共选取法官四人,具体包括两名负责民商事案件审理的法官以及两名负责刑事案件审理的法官。

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正面向全省范围内的基层法院公开选拔两名金融民商事审判法官。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我省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已经完成了公务员的登记和备案手续,确保了法官们在编在岗,并且实行了独立的职务序列管理制度。

(二)遴选条件

政治素养优良,拥有卓越的专业技能和恪守的职业品德,业绩显著,深受群众好评。

拥有普通高等学府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或持有普通高等学府非法学专业本科或更高学历,并取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或更高学位,同时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具备5年及以上的法官任职资格(包括员额制改革前的服务记录;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的任职经验可合并计算)。

要求应聘者拥有三年或更长时间的高级别审判岗位工作经验,同时具备两年或更长的基层工作经验。

本次公开选拔所规定的基层工作经验,涵盖在县级、市级、区级党政机构,以及乡镇、街道的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还有各种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但需排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于从军队转业的干部,他们在军队中担任团级及以下职务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均可视作基层工作经验。

报考法院法官职位需满足最低等级要求,对于省法院法官岗位,申请人须具备四级高级法官或更高等级,亦或是担任一级法官职务已满三年;至于矿区法院法官岗位,申请人需达到三级法官或以上等级,或担任四级法官职位累计两年。

6.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法官的选拔条件要求年龄不得超过45岁,即1979年5月及以后出生者方可符合资格。

8.办案业绩好,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11.符合公务员转任相关规定。

工作年限、担任职务年限以及年龄的统计截止至2025年5月,目前所担任的职务和职级是以报名时所担任的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目前正由相关专门机关进行审查调查,至于最终结论,尚未公布。

受到警告、组织处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限尚未结束,或者期限虽已结束但仍有影响者。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依据相关法规,在偏远艰苦地区或特定单位任职未达到规定服务期限,或存在其他转任限制。对于通过降低录用标准等优惠政策选拔的员工,需在报考的市(州)所辖的偏远艰苦县乡机关至少服务五年(包括试用期)。若服务年限不足五年,将无法参与此次公开选拔。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因身体原因无法适应岗位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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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配偶已迁往国外居住,亦或虽无配偶但子女们也都已迁往国外定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遴选为上级法院法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能申请那些一旦任职便违反《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遴选岗位,同时也不得申请那些其领导成员与报考者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关于遴选岗位、所需资格及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5年度公开遴选法官职位表》,该表格可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网址:)及“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并下载。如报考者对报名事宜有疑问,可拨打公告中公布的联系电话与遴选单位取得联系。

(二)报名

选拔考生时,将个人志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报名过程免费。具体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8点30分至5月20日下午6点整。

报名步骤如下:

登录甘肃组工网,选择“甘肃省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栏目,进入报名界面后,完成网上注册,设定个人登录密码,并准确填写个人相关资料。请注意,用户名及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者在完成注册手续后,需上传由“人事考试照片审查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符合要求的照片。

报考者需依照规定挑选所需报考的岗位,并下载并打印《甘肃省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请注意,《登记表》内容不得随意修改。

报考者需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提交给相应的任免机关或单位的人事组织部门进行审核,随后需签署意见并在表格上盖上公章。

报考者需将经过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转换成电子图片格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若未按照规定进行上传或信息填写存在不规范之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若未能按时完成报名流程,将被认定为自动放弃选拔机会。考生需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填写报名资料,秉持诚信原则参与选拔,对于任何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将立即剥夺其选拔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应尽快进入报名平台,确认自己的资格审核情况。如果在报名阶段发现资格审核结果显示为“不合格”,考生可以选择重新申请其他岗位;若审核结果显示为“需补充材料”,考生应按照报考单位的要求,补充或完善相关材料,或者也可以选择申请其他职位。5月20日18:00之后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应试者,可在5月21日18:00之前选择其他岗位进行报名,而5月21日18:00之后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应试者,将无法再进行岗位变更。

本次公开选拔各岗位的资格审核通过者数量与选拔计划数的比率通常应至少为3比1。资格审核完成后,若某些岗位未达到此比率,将相应缩减选拔计划,直至满足开考所需的比率。即便缩减选拔计划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其选拔计划。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及“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将对遴选计划进行调整,或直接撤销相关职位。对于报考被撤销职位的人员,他们有机会在2025年5月22日早上8点30分至晚上6点期间,重新选择并报考其他职位。

若报考者的专业不在岗位所需的专业类别之中,或者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在经过选拔机构的批准后,毕业院校需出具一份证明,确认该专业属于岗位所需的专业类别。或者,如果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内容基本一致,可以认定为同一专业。同时,还需附上报考者的课程成绩单,这些材料需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供审查。

资格审查是公开遴选的必要环节,它覆盖了整个选拔过程。如果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或遴选条件,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若报名时符合条件,但在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导致报考者在本级机关工作未满两年、处于试用期内或晋升为领导职务未满一年,将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将其列为遴选对象。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在2025年6月2日的上午8点30分至6月7日的上午9点30分之间,登录甘肃组工网,进行准考证的下载与打印,以备参加笔试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四、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岗位技能测评以及面试三个环节,其总分上限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是:笔试得分占30%,岗位技能测评得分占30%,面试得分占40%。若在笔试、岗位技能测评、面试或综合成绩的计算中出现小数,需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对于第三位小数则采用四舍五入的处理方法。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将根据笔试分数、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分数的高低,依次排列出排名顺序。

(一)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方面,笔试及岗位业务能力测评均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此项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安排。笔试环节主要对考生的法律理论及实践知识进行测评,总分设定为100分;而岗位业务能力测评则着重评估考生对报考岗位所涉及领域的审判业务理解与掌握程度,同样总分也是100分。合成成绩的计算方式是将笔试得分与职位业务能力测评得分各占一半比重,具体公式为:笔试得分乘以50%加上职位业务水平测评得分乘以50%。

2.时间和地点。

笔试:2025年6月7日(星期六)9:00—12:00

岗位能力评估考试将于2025年6月7日(周六)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进行。

考试地点信息请参照准考证。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若证件不齐,则无法进入考场。对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应尽快到公安机关补领一张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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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在六月下旬访问甘肃组织工作网站,以查询个人笔试及岗位业务能力测试的得分详情,具体查询时间将另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与岗位业务能力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筛选出参加资格复审的候选人。各岗位资格复审的候选人数量通常与选拔计划数的比例为3比1。若在笔试或岗位业务能力考核中有一门未参加或成绩为零,则不得作为资格复审的候选人。资格复审的候选人名单将通过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以及“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资格复审工作的实施,相关的时间与地点将另行公布。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报考者需出示身份证、《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副本,并且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法官职务序列等级评定(晋升)表的副本,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若需要额外材料,遴选单位将提前告知报考者做好准备工作。对于资格复审未能通过的人员,将依据笔试成绩与岗位业务能力测试的合并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替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3:1。在省委组织部的批准下,若未能满足规定的比例要求,则可通过缩减计划来实现3:1的比例;若缩减计划后仍无法达到3:1的比例,则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对于实际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面试成绩需超过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其他人员平均分,才有资格进入考察阶段。面试名单已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甘肃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模式,重点评估法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与能力,总分设定为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比高达40%。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以通知形式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遴选工作由相关机关负责执行,实施过程中采用差额考察机制。依据综合评定成绩的优劣,依照从高到低的排名来挑选考察人选。所挑选的考察人选与遴选岗位名额的比例设定为两比一。

对考察工作进行时,我们会采用单独谈话、民主评议、实地调研、与被考察者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在必要时,还会开展专项调研和拓展考察。在此过程中,我们全面倾听被考察者所在法院的领导、群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同时,对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法官职务序列评定(晋升)表等相关资料,以及个人相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信息。严格执行中央对干部档案严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档案中存在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情况,将无条件剥夺其选拔资格。对于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报考者,需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根据总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此环节仅限一次递补机会。若报考者自愿放弃选拔资格,必须在考察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及此后的任何时段内,若有人主动放弃参赛资格,其行为将被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二)体检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统一执行体检工作,此体检按照等额原则进行。体检的具体标准和相关要求,依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内容的通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结果不达标者,或者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个人,在省委组织部批准通过后,将依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进行等额的依次替补。在此环节中,替补机会仅限一次。

六、公示

遴选对象将在遴选机关及其现工作单位进行公布,公示时间设定为五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间发现有重大问题且证据确凿,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知其所属机关或单位的人事部门。在公示过程中出现的职位空缺,需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本环节的递补机会仅限一次。

七、审批及任职

(一)审批

公示期结束后,对于不存在问题或虽有反映但不会影响选拔结果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向省委组织部提交审批。在审批过程中若出现空缺职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二)任职

省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相关遴选机关将依据既定规定,依次完成调动及任职手续的办理。

公开遴选法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任职。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931-  

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931-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下属法院于2025年发布的法官职位选拔名单,以.xlsx格式呈现。

甘肃组工网链接: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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