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相关安排,含对象、专业等内容
为了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指导方针、提升尖端创新人才的培养水平,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在若干高校实施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0﹞1号)的相关规定,我校计划在2025年持续进行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力求探索出多角度的考核评估体系,旨在选拔出一批具有远大志向、浓厚兴趣和卓越天赋的年轻学子进行专项培养,以期为国家的关键战略领域输送优秀后备力量。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实施“强基计划”的招生区域,所有满足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具备卓越综合素质或顶尖基础学科能力,且有意向未来投身相关科学研究领域的高中毕业生,均有资格提出申请进行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所招生的专业包括历史学、哲学以及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其中,历史学及哲学专业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河南、湖北、陕西、辽宁、浙江、山东、湖南、四川等地进行招生;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专业,其具体学习内容为察合台文,招生范围则主要针对北京和内蒙古地区。各省招生专业计划以“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历史学领域,考生需选择历史课程进行考试;而哲学领域以及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专业,则对考生选考科目没有特定要求(在“3+1+2”模式的省份,招生名额主要分配给历史学科)。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
自2025年4月22日起至5月8日期间,考生们可以访问“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登录操作。
请务必按照规定,精确无误地在网上完成报名手续(每位考生仅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报名确认
考生在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之后,需要在2025年6月10日至20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与我校的“强基计划”校考进行确认。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考试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核资格;同时,对于已经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却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向生源省份的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通报。
(三)入围校考办法
截至2025年6月27日,学校将在已确认参加学校考试的考生群体中,根据高考成绩(不包含任何政策性加分)来执行,按照各省及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扩大六倍来选定各省份的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同时公布入围的分数线。若考生的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
考生参加高考的得分(不包括任何政策性加分)必须达到其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四)学校考核
我校将在2025年7月3日之前,对那些成功入围的考生实施一系列的评估程序,这包括笔试、面试以及体能测试。
笔试环节中,历史学专业需考察“历史学基础”,涵盖中国及世界的历史知识;哲学专业则需掌握“哲学基础”,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以及外国哲学;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专业则需测试“民族古籍文献学基础”,重点包括古代汉语和中国通史两部分。
面试过程涵盖自我介绍、抽取题目以及面对面交流等三个主要部分。此面试实行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的抽签机制,对整个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和录像。同时,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将被纳入参考材料之列。
体育测评包括体重指数(BMI)、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等项目。这些测试成绩不会影响学生的升学考核,然而,它们却是判断学生是否被录取的关键依据之一。
特别提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的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 校考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的考试评估总分达到100分,其中书面考试的成绩占40%,而面试的成绩则占据了60%。
2.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评定结果为校考成绩乘以百分之十五,再加上高考分数占高考总分百分比的百分之八十五,计算结果需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校考成绩未达到六十分,则将无法被录取。
3. 确定录取名单
依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及各省份的招生名额,我校将依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形成各省份“强基计划”的预录取名单。若综合分数相同,则将依次对比校考成绩、高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体育测试成绩。
我校计划在2025年7月5日之前举行招生委员会会议,届时将确定各省份及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审议“强基计划”的预录取名单,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各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和处理后续录取事宜。对于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他们将不再参与本省(区、市)后续的高考志愿录取流程;而对于未能被录取的考生,他们依然可以按照常规流程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的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设立了“强基计划”人才培养的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对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方案进行精心规划,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树立高尚品德、培养卓越才能、承担重大责任,对本科与研究生阶段的人才培养机制进行优化和改进,制定招生、培养、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及管理规定,从而增强人才培养的效能,确保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
(一)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针对“强基计划”选拔的学子,我们特设专属的培养计划,独立编设班级,集结顶级师资力量,提供优质学习资源,营造卓越的学术氛围和环境,实现文史哲学科的融合培养,并实施导师指导、小班教学、个性化发展和定制化培养方案。
同步探索新的教学策略,深化互动教学、融合教学和信息教学的研究型改革,增强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和学习的主动性。秉持成果导向的教育理念,采用问题导向的教学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学术能力。
(二)优化完善本研衔接的培养方式
我校采用科学化、分阶段的动态进出制度,对满足培养条件的“强基计划”学生实施本科与研究生阶段的连贯培养。具体衔接的专业领域可参考各招生专业的培养计划,而研究生阶段的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则需依据转段当年所属学院发布的实施方案来确定。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自行决定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还是博士学位。
(三)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学校对“强基计划”中的每位学生都鼓励其参与创新实践,并在他们取得显著成绩时给予表彰;对于专业成绩优异和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学校会提供奖学金;此外,在推荐公派留学和资助额度上,学校也会给予特别的政策照顾。
(四)实施创新科教协同育人机制
促进教育科研的紧密合作,增强学生的创新素质。我们主动与中国社科院、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我国历史档案馆与历史博物馆、国家领先科学机构、国家综合性攻关平台以及协同创新机构等多家单位展开深入交流与协作,激励学生投身于项目研究,努力探索并优化与重要科研任务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五、其他说明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建立,在已设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考生的电子化综合素质档案统一提供给招生高校。而在尚未建立此类平台的省份,则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并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的报名系统中。
我校将对那些在综合素质档案中作假或在校考中作弊的考生采取严厉措施,包括剥夺其参加“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以及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知至相应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此外,该考生还将失去当年高考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根据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其在接下来的3年内暂停参加所有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罚。已入学者,依据教育部及我校的规章制度,其学籍将被取消;若毕业后被发现存在此类问题,其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亦将予以撤销。中学在审核所提供材料时需严格把关,若发现伪造行为,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强基计划”选拔的录取生在入学之后不得更改所学专业,若在阶段性评估中需要分班,则可以转入同一专业的普通班级就读。
学校并未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负责“强基计划”等相关考试招生活动的组织工作,同时,学校也未举办任何旨在盈利的培训课程。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中央民族大学的“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组织与执行工作由招生办公室承担。在执行本简章的过程中,我校确保了招生方案的透明度,选拔方法的公正性,以及录取标准的公开性。
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的核实,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依照教育部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央民族大学在实施“强基计划”招生过程中,全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管,同时亦对外开放,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七、咨询方式
学校本科招生网:
本科招生办邮箱:
本科招生办电话:、(传真)
历史文化学院电话:
哲学与宗教学学院电话: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电话: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八、本简章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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