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范互联网电视自动续费服务,保障用户权益
近期,我国国家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对互联网电视的自动续费功能采取了专门的规范与管理制度。此次整治行动针对用户普遍关注的自动续费问题,如“续费前无任何提示”、“取消续费流程繁琐”、“投诉途径不顺畅”等难点,旨在通过规范服务条款,全面提升互联网电视的购物体验。在加强电视“捆绑”收费治理的同时,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公正、清晰、方便的互联网电视服务环境。全面保障用户知情权:
严控默认勾选,禁止强制捆绑
依据国家广播电视管理机构的规章,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在推行自动续费机制时,务必严格遵守“用户自愿选择”的基本准则,不得借助隐蔽条款或是强制搭配其他服务手段来诱使消费者开通。在谨慎启用“自动续订”的预设选项时,消费者在初次购买包含自动续订功能的视听产品时,必须经过二次确认程序,清晰表明其同意意愿,方得进入支付步骤。
以往,某些平台将自动续费功能深藏于繁复的服务条款之中,使得消费者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遭受了连续的扣费。此次整治行动中,相关部门明确指出,运营方必须将选择权归还给用户,任何未得到用户明确同意的自动续费行为均被视为违规操作。
告别“被动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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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费前显著提醒,消费更可控
针对用户提出的自动续费环节中“缴费前缺乏提醒”以及“退订程序繁琐”的困扰,新的规定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在用户自动续费的前五天,通过短信、APP推送、服务号信息等不同途径发出缴费提醒,并且提醒信息必须包含续费产品的名称、缴费金额、服务期限等核心内容,以便用户能够准确识别续订的具体产品信息。
目前,众多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在用户续费前都会进行规范提醒。若用户决定不再继续使用该服务,他们可以依照提示操作,关闭已订购的自动续费功能。
设立相关投诉入口:
诉求直达处理,响应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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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用户提出的“投诉途径不顺畅”的问题,新出台的规定明确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必须将“自动续费投诉”的入口设置在客户服务的一级菜单里,以便用户能够迅速提交自己的诉求,并确保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处理。
在此之前,我国国家广播电视管理部门为了更有效地听取民众的意见与建议,旨在进一步强化并提高整治电视“套娃”收费及操作繁琐问题的成效,同时亦向社会公布了“双治理”工作的用户投诉途径。
此次推进自动续费服务的整治行动,旨在加强、深化、扩大和优化对电视“套娃”收费的治理,广电总局始终坚持用户至上原则,通过制度创新推动行业回归服务本源,这一举措汇聚了众多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协同努力。用户享有自主权,可自主决定是否启用自动续费功能,并随时解除续费服务,最终使广大消费者受益。在未来的日子里,相关部门将不断强化实时监管力度,促使更多便利措施得以实施,从而使大屏幕消费体验变得更加轻松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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