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百货购物卡购买生鲜食材被拒,程先生遭遇购物限制问题
购买生鲜食材被拒绝程先生称自己拥有多张南城百货的购物卡,总面值大概 900 元。14 日他路过南城百货柳太路店,挑选了一些蔬菜。然而在结账时,却遭到收银员的拒绝。他说他们的理由是购物卡不能用来购买生鲜区的食材。但之前持卡在这儿买任何商品都是可以的,并且购物卡上也没有关于限制购买品类的说明。
货架及横梁上均贴有温馨提示
15 日上午,记者抵达南城百货柳太路店。该店的生鲜区食材品类繁多,有很多市民前来购物。在货架及横梁上,贴有这样一段温馨提示:生鲜蔬菜的结账处、水果的结账处、肉类的结账处、熟食的结账处、面包的结账处、水产的结账处以及散装鸡蛋的结账处,结账时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以及现金支付方式,您需要到这些打称台进行付款。
货架上摆放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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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有疑惑,他觉得这不是他个人的问题,其他消费者也不理解。他认为,既然拿着南城百货自己发行的卡能够在超市里进行消费,那么就不应该对购物行为进行限制。
商家:正在调整重组,会尽快答复
一名导购员表示,生鲜区的物品不可以用购物卡结账,原因是这里是由另外一个老板(承包)的。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市民提着生鲜蔬菜从超市出口离开,当他们走过出口收银台时,会向收银员展示贴在包装袋上的支付凭证。该店前台收银员解释,生鲜区的物品是在生鲜区单独进行打称并结账的,并非在收银区域结账。当消费者走出超市时,只需展示在生鲜区已经结账的凭证就可以了。
温馨提示在货架上的显眼处
生鲜区外包给了其他老板,就像是租给了他人,到现在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该超市的前台收银员还表示,除了肉鱼、鸡蛋、生鲜蔬菜以及面包等物品之外,其他区域的物品都能够用购物卡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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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日下午,记者从柳州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获悉。他们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并且与消费者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当下,因为公司正在进行调整重组,所以会尽快给消费者们答复。
律师: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履行约定
“柳报维权哥”特聘法律服务单位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敏针对程先生的疑惑表示,消费者购买超市发行的购物卡,从本质上来说是预存了现金。因此,卡里的金额是能够当作现金来使用的,消费者可以分批次地去兑现商品或者服务,并且不应该受到限制。
本事件中,吴敏认为,南城百货若不能按售卡时的约定提供商品,那实际上就是违约行为。依据《民法典》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能够要求南城百货继续履行约定。也就是说,购买所有品类的商品时,都可以把购物卡的金额当作现金来使用。南城百货若不能依照当初的约定提供相应商品,就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为消费者办理退卡事宜,将卡内余额返还给消费者,同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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