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3-11 10:27:37

雅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全面启动,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各县(区)教育局,雅安中学,雅安天立学校: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实现全覆盖。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 2020 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 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市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通知。

一、总体要求

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且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这需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要坚持立德树人以及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以此促进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同时,要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维护中小学招生入学的良好生态,进而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实行免试入学。要严格依照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来执行,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获得一个公办学位。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可以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形式来选拔学生,也严禁将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者证书证明等当作招生的依据。

公办学校实行入学方式,包括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当学位紧张时,可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的方式,或者引导分流的方式来妥善解决入学问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需要依据多种因素来科学制定各校的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这些因素包括适龄儿童少年的人数、学校的布局、学校的规模、交通状况,以及撤乡并镇、街道和人口变动等情况。

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办义务学校的招生都要同步进行报名和录取。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依次完成发布公告、进行招生宣传、组织报名以及录取等各项工作。任何一所学校都不可以提前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也不可以提前组织招生报名,更不可以提前以任何形式去登记学生信息以及做出承诺录取的行为。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范围,且主要面向所在区域进行招生。若民办学校依申请面向全市招生,需经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批,之后方可面向全市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方案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地实际情况来制定。该方案要报市教育局进行备案,同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并且还要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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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将办学条件予以公开,招生政策予以公开,招生计划予以公开,招生范围予以公开,招生程序予以公开,招生方式予以公开,收费标准予以公开,招生结果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始终坚持公平、公正,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面向每一所学校,推行阳光招生。

三、招生程序

市属学校以及各县(区)中符合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其招生入学信息的采集和报名,都通过雅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来进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自愿去填报一个民办学校的志愿。并且任何学校都不可以自行去组织招生报名的相关事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需利用多种途径,包括门户网站和社会媒体等。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重要信息,如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等。同时,还要公开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平台等信息。并且要全面、细致、准确地解读招生政策,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成效。公办学校不可以进行商业性质的招生宣传。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以及宣传资料等,必须按照管理权限上报给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过审定之后才能够对外进行发布。在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之前,各个县(区)以及学校都不可以组织现场家长会,这里的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的家长会,同时也不可以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任何学校都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若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就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就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旧按照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含直升)且完成到校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公办学校学位将不再保留。探索构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九年一贯制的“直升制度”。若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直升的人数超出本校初中的招生计划,那么就在本校自愿参与直升的小学毕业生里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倘若本校初中的招生计划比直升人数多,就对剩余计划实施网上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与校内直升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

四、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即《雅安市教育局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雅市教办〔2019〕108 号)。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此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来安排随迁子女就学,要做到“相对就近”“全员入学”“免试就读”,绝对不能让一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失学辍学。

残疾儿童要入学。需妥善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事宜,逐一核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务必做到“应进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能拒绝接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班级就读。要把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归入中小学学籍管理范畴。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事宜。对于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省及市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和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子女等群体的入学问题,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并且,各县(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要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五、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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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法定责任。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学校也要建立并落实该机制。要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之中。需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来实现控辍保学的动态监测。把初中当作重点监测的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等适龄儿童少年当作重点监测的群体。务必确保不漏掉一户,也不漏掉一人。要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以及劝返复学等各项工作。

严禁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需充分运用学籍系统来对中小学校的招生进行规范。在学籍系统里设置招生计划的数量,并且要将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予以落实。

规范入学管理方面,要实施均衡编班。依据“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将学生均衡分配,配置教学师资。不能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也不能出现超过 55 人的大班额。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需加强学籍监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严禁进行“挂钩”式招生。要坚决查处把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和中小学校的招生入学相互挂钩的行为。对于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直接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如果涉嫌违法犯罪,要移交司法部门来追究其法律责任。各县(区)的教育行政部门会把招生违规的情况与学校的职称职级评定以及评先评优相挂钩。招生存在违规情况,对这些违规现象进行监督查处的情况,将会被纳入到对县(区)政府在教育方面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当中。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需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加强领导与管理,严厉查办违规违纪行为,使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得以规范。同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平台以及信访接待地址,让举报渠道保持畅通。对于举报的问题,必须认真进行核实并予以查处。

雅安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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