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3-12 06:54:19

购房认筹金与定金的区别:认筹金可退还,定金难退解析

签订任何条款时,购房者都要看清,要留个心眼。在购房期间,购房者向开发商交付的是认筹金,这是购房意向金。而定金是购房者为担保与开发商合同债权的实现,由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方式约定。认筹金是可以退还的,然而退还定金则较为困难。通常在进行认筹时,购房者需要先填写个人买房的相关资料,并且交纳一笔认筹金,金额少的有几千元,多的则有几万元。如果购房者未选中理想房屋,开发商会把“认筹金”全额退还给购房者。要仔细查看合同,看是否有这样的约定:倘若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中约定,购房者因个人原因将来不再购房,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或者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约定为“定金”,且合同有此约定,那么就不能退款。《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需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只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可以进行商品房销售。未取得该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房地产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按规定不能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也不能进行销售。从“认筹”的内容方面来讲,它和“内部销售”具有同等性质,属于“提前销售”的一种。在开发商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认筹”这种行为是被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并且,“认筹”还是开发商操控房价的一种手段。开发商通过“认筹”能够轻易掌控房号,进而故意营造楼盘热销的假象,使购房者产生紧张情绪,促使他们急于出手买房,借此抬高房价。同时,“认筹”成为孕育“炒楼”的温床。通常情况下,只要交纳“认筹金”,就能够参加抽号,并且“认筹金”可在无任何条件下退还,这为“炒家”提供了契机。“炒家”通常会“一盘多认”,即在同一个楼盘内多次进行“认筹”。“认筹”的数量越多,被抽中的可能性就越大。往往抽中一个号后转手就能获得钱款。更为甚者,那些“有门路”的人往往凭借关系在一开始就先占据一个“号”,接着再转手倒卖,以获取“号钱”。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购房认筹金与定金的区别:认筹金可退还,定金难退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