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通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展现担当作为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基层党建责任体系加强理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好《国家领导人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利用周二政治业务集中学习,抓好相关学习;借助“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抓好相关学习。同时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国家领导人关于依法治国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保证学习能入脑入心入行。完善会议制度,对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进行规范。明确班子成员以及科室的职责。凡是涉及人事调整、干部选任推荐、奖惩事项等重要工作,都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以及“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加大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推荐、大额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力度。及时公开政务和财务。采取定期汇报的形式来督查党建等工作情况,采取工作督查的形式来督查党建等工作情况,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来督查党建等工作情况,以此督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在督查过程中,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及时提醒、预防和纠正。通过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筑牢领导班子的防腐拒变能力,进而提高领导班子的公信力。
主动履行职责并担当,将党建工作基础夯实。以政治建设作为统领,一直将党的政治建设放置在首要位置,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到日常当中,在平常抓紧,于经常严格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门针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研究并制定了《司法局党建工作计划》,召开党建工作安排会,为全年党建工作划出重点内容,提出相关要求,压实党建工作的责任。党建要与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相融合。要深刻领会党建是主业这一思想基础。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能够同时抓好且相互促进。与此同时,还建立了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压实。
全年开展政治业务集中学习超过 70 次,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党课 6 次以上,撰写各类学习心得体会达 300 多篇。针对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举办了“业务大讲堂”,4 名骨干科室长进行了 4 场授课;严格按照年轻干部到乡镇进行“墩苗”锻炼的规定,持续提升年轻干部的“七种能力”,6 名新招录的年轻干部参与了“墩苗”工作。
突出党建的引领作用,以助力组织建设实现提档升级。持续坚持强基固本,着力强化支部的政治功能,提升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与号召力。把“党建引领·法惠北川”这一党建品牌当作提升司法行政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让法律服务惠及群众的工作贯穿于学习和工作的整个过程之中。经由换届选举,选拔出优秀且合适的党支部委员队伍,并明确组建后的党支部委员的工作职责。认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以此来丰富党组织生活。推进服务性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健全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让在职党员踊跃参与“党员入格 一网兜底”活动,全局的党员干部按照要求前往常住地所在地的社区进行报到,并且同时编入社区网格。强化党支部的联点帮扶工作。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相关配套机制,将冬季用煤、米面油等生活物资送到联点帮扶的多林镇石头滩村、良教乡下甘沟村、黄家寨镇上陶村。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日常管理。一直以来,都将发展党员以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当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着力抓好。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把好发展党员政治关。2023 年开始后,有 1 名干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同时,有 4 名入党积极分子转为了预备党员。此外,还有 1 名预备党员转为了正式党员。
坚持法治思维 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举办“典亮生活 与法同行”的法治游园活动,把法治元素与趣味游戏进行有机的融合,让群众在游园的过程中同时学习法律知识,以此拉近法律和群众之间的距离。组织 23 家单位在文化广场开展活动,包括西宁市民法典主题宣传和原创法治文化作品惠民巡演,以及民法典广场集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出动 60 名宣传员,悬挂 40 条横幅,发放 4000 余份宣传资料,设置 70 块展板,解答 20 余人次法律咨询。同时开展了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普法宣传,开展冬春期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普法宣传,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普法宣传等各类普法宣传。组织律师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设立法律服务台的方式;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的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推进“互联网+”普法。“大通融媒”“大通宣传”等新媒体推送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防灾减灾等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图文信息以及 47 条微视频。将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中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挖掘,制作出融媒作品《司法为民——城关司法所候长平的一天》。联合融媒体中心举办了“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的网络有奖竞答活动,有 71894 人点击了该活动链接,2835 人参与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这提升了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与水平。同时开展了“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到全县的单位、乡镇、企业等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普法融入到法治实践当中。编排了包含法治元素的青海小调、花儿以及小品等原创法治文化作品。前往黄家寨镇上陶村、青林乡雪里河村、长宁镇代家村等 10 个乡镇村开展法治文艺下基层活动。营造出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聚焦重点领域 推动平安大通建设
成立一个矫正小组,成员包括司法所所长、村委干部和家属,并且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对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判,然后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发挥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掌握所有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因素,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了调处。一共调处了 3729 件,其中调处成功的有 3720 件,调处成功率达到 99.76%,所涉及的金额为 13333.3 万元。认真落实《青海省司法所业务月考核工作指引》,依据《司法所日常业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司法所业务工作月考核评分规则(试行)》来开展月考核工作。到目前为止,各个司法所完成的工作项目总数是 32823 项。其中,县局发布了 17380 项,司法所计划了 6110 项,临时上传了 9333 项。把重点人群工作归入 2023 年自主创新项目之中。组建了县委平安大通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专项组。制定并印发了《特殊人群提升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中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委平安大通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专项组工作制度》。
今年以来,召开了 2 次县委平安大通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专项组工作会议,1 次重点人群工作安排部署会,2 次重要时间节点重点人群管控工作安排部署会。通过这些会议研究部署了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为做好重点人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执法培训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组织开展了 5 期培训,包括国家领导人法治思想培训、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培训、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培训;培训的总人数达到 400 余人次。严格依照《青海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西宁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执行,强化了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动态监督管理。组织 51 人次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且考试通过率为 100%。
通过开展多项措施,如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行政执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从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在协调办理以县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 100%。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时,均按照法定时限办结,案件办结率为 100%。
持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法律顾问工作方案》。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全县 64 家党政机关聘请了 10 家律师事务所,使其成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这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参谋助手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健全服务体系 提升司法为民能力
全县建立了 40 家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包括学校、工会、残联、妇联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了 311 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规范了乡镇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规范化建设,使得驻地部队、学校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全覆盖。积极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到目前为止,受理的案件办结量一共有 665 件。开展全县乡村的“法律明白人”示范专题培训班,同时开展年度培训。通过这些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以及法治实践能力。一共开展了 21 场次的“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培训了 1076 人。还举办了 2023 年的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培训班 1 期,并且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线上有奖竞答活动 1 次。
打造“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结合全县“石榴籽 +”的创建要求。积极推行“石榴籽”调解工作的新模式,在全县各乡镇的调委会之下设立“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进一步夯实为民服务的“前沿阵地”,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成立了北川工业园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室,以此来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且健康的发展,能够“零距离”地为企业给予优质且高效的法律服务。还成立了“8·18”灾后重建以及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的法律服务组,切实地将灾后重建及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律问题予以解决,为“8·18”灾后重建及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能够顺利推进提供法治方面的保障。开展了围绕防灾减灾、防电信网络诈骗和农村高价彩礼等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了 3 万余份宣传资料手册及宣传品,有 4 万余名群众受到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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