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招生章程详解:政策、规定与录取流程全解析
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进行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章程。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它也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 1958 年,它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组建起来的,并且汇聚了一批在华北、东北高校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校园的占地面积接近 1400 亩。全日制的在校生有 16000 多人。它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作为主干的。同时还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这些学科相互交叉渗透、协调发展。它是一所多科性大学。也是天津市属的重点大学。还是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是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单位。它拥有 3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分别是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还有 9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 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具备完整的教育体系,能培养学士、硕士和博士。形成了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以及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序列。学校有 19 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还有 5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主动去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对财经人才培养提出的新需求,将重点放在财经人才的数字核心素养上,深入地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工作,持续完善“数字素养与技能”的人才培养体系,以此来增强学生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力以及竞争力。
学校将教师队伍建设当作基础工作来坚持。致力于培养出政治素质过硬的教师,培养出业务能力精湛的教师,培养出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师,从而造就高素质专家型教师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 1232 人,其中有 326 人是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有 474 人是研究生导师。
学校努力发挥智库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一批政府部门开展密切合作。
学校持续深化国际合作办学。它是我国较早拥有能与国外合作举办学历教育且授予美国 MBA 学位资格的院校之一。其 MBA 项目和 EMBA 项目通过了 AMBA 认证。先后十一次获得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总部 ACCA 白金级教育机构认证。并且与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合作举办了金融学(能源金融)专业的本科教育项目。
多年来,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多年来,学校的育人品牌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学校还被教育部授予了“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荣誉称号。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实践过程中,秉持着“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这一理念。同时,大力弘扬“不息为体、尚勤致精、日新为道、经世济民”的天财精神。学校踔厉奋发,致力于作育英才。并且积极发挥自身的学科和人才优势,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传承了优良的文化传统,营造了严谨的校风学风。从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十余万名毕业生,在此过程中还涌现出了一大批财经类优秀高等人才。
学校坚定地朝着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前行,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能得到全面发展的人,这些人将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力担当者和接班人。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了目标,要坚持一定的发展原则,即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创新驱动。同时,要落实五大发展任务,分别是秉持发展新理念、打造育人新格局、聚焦学科新方向、构建培养新体系、提升治理新效能。通过全面推进“新财经”建设,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此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专门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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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校依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以及社会需求,来制定当年面向全国 31 个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相关原则和要求,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然后将其报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接着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信息。此外,学校也会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分省招生规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规模也以其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 1%,目的是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遵循集体议事、集体决定的原则,需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且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这样就能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每生每学年的学费是 34000 元。利用社会资金建设的大学生公寓,4 人间的住宿费每生每学年 1500 元;6 人间的住宿费每生每学年 1000 元。公寓式管理的大学生公寓,4 人间的住宿费每生每学年 800 元;6 人间的住宿费每生每学年 700 元。学生的住宿由学校进行统一调配。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具体详情可查看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所公布的招生计划,也可以查看学校下发的当年新生报到须知。倘若以上收费标准出现了变动,那么就以天津市的最新政策作为依据。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一些原则,其中包括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以及公开程序;会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所制定的录取政策,还有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主要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以及高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然后择优录取。
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第十条规定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对于同一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首先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队。然后依次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果考生的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就查看其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按照这样的方式依次类推,直到确定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能够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其中不包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而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会进行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方面不存在分数级差的情况。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仅录取那些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包括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我校遵循这样的录取原则:在招生计划的 1:1 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进行排队录取。
第十一条,对于投档成绩中包含政策加分的考生的录取事宜,依据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需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所制定的加分政策以及录取规定。在进行录取以及专业安排时所使用的成绩,是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分数作为标准的,那些未被加入到投档分数当中的其他政策加分,是不会被计算在内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所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来依次进行录取。在没有排位或者排位分的省份,会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也就是说,当投档成绩一样时,首先比较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的优先被录取;要是数学成绩还是相同,就接着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的优先录取;按照这样的顺序依次类推。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需要进行退档操作时,要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依次对单科成绩较低者进行退档处理。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还要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
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在我校当年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有相关规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原则在我校当年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中有相关规定。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这些文件包括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我校外语教学主要是英语,小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我校的英语专业以及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我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其教学对学生的英语水平有较高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 110 分(若满分不是 150 分,则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的考生以及小语种考生要谨慎填报。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需要满足我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在录取的时候,要分别依照当地的以及当年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来执行。
第五章 后续管理
我校接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会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是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的。
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被录取的新生,要拿着录取通知书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前往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不能按时入学,就应当向学校提出请假申请。应征入伍的新生需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手续。那些没有请假或者请假超过期限的人,除了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之外,都被视为放弃了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的审查。如果审查合格,就会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同时,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会对入学后的学生进行复查。在复查过程中,若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徇私舞弊等情况,就会确定该学生复查不合格,进而取消其学籍。学校依照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的《天津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来实施管理;按照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育。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在学生公寓里统一居住,严禁有吸烟和饮酒的行为。
对于录取到专业大类或含有多个专业方向的考生,在学习期间,会结合他们的志愿、考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等,来进行专业或方向的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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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相关规定,我校以中外合作办学形式招生的学生,在读期间不允许调整专业。
学生在校期间若符合规定条件,便可以修读辅修专业。同时,学生还可以申请辅修学士学位以及主辅修专业的互换。
我校进行教学改革的基地是实验班,在这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培养优秀人才和建设优良学风。学校会选拔优秀新生来组建实验班。
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设立了奖学金等资助措施,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为学生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同时,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措施也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学生若完成规定学业且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天津财经大学将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将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的金融学(能源金融)专业,其国外学费按照赴对方学校当年公布的学费标准来执行。倘若学生符合对方学校的学位授予条件,还可再被授予对方学校的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 2023 年度我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所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其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以及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是以各省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章程经我校校长办公会进行了审查,并且通过了。此章程已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本章程自公布之时开始执行。以往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一律予以废止,均以本章程的规定作为依据。倘若遇到教育部、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进行调整的情况,我校会依据相关政策进行相应的修订。
在招生咨询期间,我校的咨询人员所给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仅仅可以作为考生填报志愿时的参考依据,这些意见和建议不属于学校的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mail: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监督电话:
邮编: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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