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需谨慎:税务稽查可能追溯三年,多家公司已被查处
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了,究竟是否需要进行注销呢?企业在进行注销时,还需要对过往账目进行为期三年的清查吗?一、突发!注销惨案!已有多家企业被查!
近日,福州税务连续发布了诸多针对失联企业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在这些决定书中,有多家企业竟然已经办理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
这些被查的企业里,有的是由于上游企业数据出现异常,像水电费发生额与收入不相符,从而被顺着线索查到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有的是因为金税三期系统进行对比时出现异常,进而被发现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另外还有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情况……
公司都注销了怎么还会被税务稽查?
实际上,在税务注销的时候,税务局不但会关注财报以及开票的情况。并且,有些地方的税务还会借助大数据系统来进行一次风险扫描。如果发现了严重的问题,就有可能会直接推送给稽查部门。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如果未将问题清理完毕,那么注销之后被税务局稽查是很正常的事情。企业若在注销时遗留了问题未处理,之后被税务局进行稽查便不会让人感到意外。企业在注销时若未把相关问题清理干净,注销后被税务局展开稽查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二、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到底要不要注销?
▌一、比较适合暂时经营不下去的企业。
如果公司运营只是暂时处于不稳定状态,或者只是暂时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管理公司,那么可以通过零申报的方式来维持公司的存续。在后期如果想要继续开展经营活动,也无需重新进行公司注册。
暂时养着公司是划算的,比以后想继续创业然后重新注册公司划算。并且公司成立的年数越多,以后就越有用。
2、企业在选择零申报的时候,有两点要注意!
地址不能异常。
按时申报纳税,按时年报。
这个方法仅适用于暂时运营不稳定的情况。需明白,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仅会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而且还存在税收风险。
如果老板不想花费钱财来养活不进行经营的公司,那么就可以考虑为公司寻找一个合适的下家。
但是咱们得看清自身的实际状况,并非我们想转让就会有他人来接手。不能有债务,不能欠税款,不能存在尚未解除的行政处罚……毕竟设身处地去想,没有谁愿意帮别人去处理烂摊子。
如果没有找到接盘的人,并且公司确实不想继续经营了,那么注销就是最为妥当的选择。
公司注销意味着将原有公司在工商、税局、银行等方面的相关信息以及各类证件全部进行注销和删除操作。原公司会彻底消失不见。对于企业法人和股东而言,不会留下不良的记录,不会有后续的担忧。日后如果想要再开办新的公司,也会比较方便。
国家税务总局也出台了很多政策,现在注销流程越来越简化了!
三、2021年注销公司又有新变化!
▌变化一:出实招!出硬招!税务部门将推出系列简流程措施
1、精简流程
从纳税人缴费人的最直观体验着手推出一系列简流程的措施,以此来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办税缴费体验。比如:
全面推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
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再提速超过1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的办理时限被进一步压缩至 10 个工作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的办理时限被进一步压缩至 5 个工作日。
实现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能够即时办理,还能对非正常户进行注销前的“零申报”批处理等操作。
2、优化服务
从分类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角度推出一系列优质服务措施,以此进一步保障各类群体在办税缴费方面能够顺畅且便捷。例如:
坚持用传统服务和智能创新这“两条腿”来前行,一方面要把线上服务做好,另一方面要持续对线下服务进行优化,以此更好地满足特殊人群以及特殊事项办理的需求。
协调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诉求,增强税收政策执行确定性;
推动长江经济带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网上办,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网上办等。
3、协作联办
推出系列协作联办措施,这是从跨部门合作方面进行的创新,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办税缴费成本。例如: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共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方面的服务,以及不动产交易等方面的服务,这些服务是套餐式和主题式的集成服务,能够实现用一张表格申请,一套材料提交,一次提交就可以,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统筹调配服务资源,采用人员共驻以及人员互派等方式,推动社保缴费业务与社保经办业务、医保经办业务实现“一厅联办”。
变化二: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被压缩了,从 45 天变成了 20 天;个体户进行简易注销时,不需要提交承诺书,也不需要提交清税证明,同时也无需进行公示。
政策内容很长在这就不给大家全部放出来了,简而言之,就是:
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之际,不应有未结清的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应缴纳的税款(包含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全体投资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对上述状况的真实性担负法律责任。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从 45 天被压缩成了 20 天。
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若采用简易程序,就不用提交承诺书和清税证明,也无需进行公示。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之后,登记机关会在 1 个工作日内把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的税务等部门,并且在 10 天(自然日)内反馈是否同意进行简易注销。
四、注销时一定查三年账吗?
政策上不存在注销必须查账的规定,需依据企业的具体状况来判断。为何会有这样的说法呢?原因在于税款存在追征期。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税务机关有责任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在三年内能够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然而不可以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而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时,税务机关在三年内能够追征税款以及滞纳金。倘若存在特殊情况,追征期便可以延长至五年。
第八十六条规定:存在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且应当被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若在五年时间内未被发现,那么就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现在很多企业在注销时选择了简易注销,所以被查账的情况有所减少。
五、公司注销前,这5大税务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要想不被检查到,首先得具备自我检查的能力。在进行税务注销之前,以下这些容易引发“爆雷”情况的坑必须要妥善地进行处理:
一、账面有存货,但无实物
一般情况下,存货账存实无的原因有两种:
1、存货已经销售
已销售的货物未进行做账操作,也未开具发票,将销售收入予以隐瞒。与此同时,销售成本未进行结转,这就使得账面存货数量比实际库存数量要大。
该行为存在偷税的嫌疑。企业若有此情况,需提高警惕。应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同时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类税款。倘若被税务部门查到,将会面临严重的后果。
2、存货已经损毁
存货发生损毁时,需要去查明其原因。倘若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损毁属于合理损耗的范畴,那么在增值税方面就无需进行任何处理,并且所产生的损失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予以扣除。
非正常损失的话,增值税进项是不可以抵扣的,并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是有条件的,具体规定如下:
二、账面有存货,但过期了
该情况下有两种处理方式:
1、作为资产损失处理
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可以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增值税进项的处理分下列两种情况:
2、低价销售
企业在处理临期商品时,或者因为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而进行降价销售商品,这种情况下,通常可被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税务局不会将其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三、增值税有留抵不能退,开票给关联方了
企业注销后,按照财税〔2005〕165 号的规定,存货中那些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不会予以退还。
企业把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于是产生了销项税。并且给关联公司开具了进项发票,这样就把留抵的税额转嫁给了关联公司。
需要提醒注意以下几点:与关联公司进行交易时,必须具备合理的商业目的;交易价格要公允;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四、老板、员工从公司借款,一直未归还
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企业在注销之前,一定要仔细地对“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进行自查。
五、印花税未足额缴纳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较为广泛。其中包括购销这一行为涉及印花税,租赁行为也涉及印花税,注资行为同样涉及印花税,营业账簿这一项也涉及印花税。
这平时不太起眼的小税种在办理注销手续的时候,通常会被税务局进行非常细致的审查,几乎会把相关情况都查得清清楚楚。
避免风险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先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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