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3-25 11:04:24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年末执行:县级农合机构如何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今年年末,《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将开始首次执行。其中,部分指标需要在年末达到标准。为了更便于各县级农合机构测算各类资金业务规模对流动性指标的影响,我们对各项指标涵盖的资产类型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力求用最清晰明了的文字进行阐述,让各机构在发展资金业务的同时,能够兼顾到各项流动性指标,从而提升全省农合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一、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分析

商业银行存在这样一种风险,即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在恰当的时间获得足够的资金。这些资金是用于偿付到期的债务的,是用于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也是用于满足正常业务开展所需要的其他资金需求的。这种风险就是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包含五项,其一为流动性覆盖率;其二是净稳定资金比例;其三是流动性比例;其四是流动性匹配率;其五是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资产规模达到 200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适用四项监管指标。其中包括流动性覆盖率。还有净稳定资金比例。以及流动性比例。另外还有流动性匹配率。

资产规模在 2000 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商业银行适用三项监管指标。其一为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其二是流动性比例;其三为流动性匹配率。

(一)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由优质流动性资产除以短期现金净流出再乘以 100%得出。短期现金净流出等于可能现金流出减去确定现金流入。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的最低监管标准设定为不低于 100%,意味着优质流动性资产要大于或等于短期现金净流出。商业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需在 2019 年 6 月底之前达到 100%。在过渡期内,应在 2018 年底前达到 80%。

1.优质流动性资产包括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

(1)一级资产

无论一级资产的剩余期限是长是短,都按照当前的市场价值将其计入优质流动性资产。

(2)二级资产

二级资产包含非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信用债,还包含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债券以及地方政府债。那些被纳入二级资产的债券,其信用评级需在 AA-级及以上。二级资产是以 85%的折扣系数计入优质流动性资产的,并且计入优质流动性资产的二级资产不能超过优质流动性资产的 40%。

2.可能现金流出

现金流出可能包括其他项目流出等。

3.确定现金流入

确定现金流入不能超过可能现金流出的 75%。

(二)流动性比率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100%

流动性比例的最低监管标准是不低于 25%。这意味着流动性资产余额要大于或等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四分之一。

- 其他一个月内到期且可变现的资产(需剔除不良资产)。

- 其他在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三)流动性匹配率

流动性匹配率=加权资金来源÷加权资金运用×100%

流动性匹配率的最低监管标准设定为不低于 100%,也就是加权资金来源要大于等于加权资金运用。商业银行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流动性匹配率的监管要求。在 2020 年之前,流动性匹配率属于监测指标。

加权资金来源与加权资金运用会依据业务类型和期限而具有不同的折算比率,这些比率用于进行折算并计入其中。具体情况如下表:

流动性匹配率项目表

项目

折算率(按剩余期限)

≤3个月

3-12个月

˃1年

加权资金来源

1.来自中央银行的资金

70%

80%

100%

2.各项存款

50%

70%

100%

3.同业存款

0%

30%

100%

4.同业拆入及卖出回购

0%

4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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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债券及发行同业存单

0%

50%

100%

加权资金运用

1.各项贷款

30%

50%

80%

2.存放同业及投资同业存单

40%

60%

100%

3.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

50%

70%

100%

4.其他投资

100%

5.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视情形确定的项目

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视情形确定

卖出回购、买入返售均不含与中央银行的交易。

7 天以内的买入返售的折算率为 0%。

(四)流动性覆盖率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除以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再乘以 100%等于流动性覆盖率。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等于未来 30 天现金流出量减去未来 30 天现金流入量。

流动性覆盖率有最低监管标准,该标准为不低于 100%,即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要大于等于未来 30 天的现金净流出量。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需在 2018 年底前达到 100%,在过渡期内,应当不低于 90%。

1.合格流动性资产的构成和计算: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在流动性覆盖率所设定的压力情景之下,能够通过出售这种方式,或者通过抵(质)押的方式,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快速变现,并且在变现过程中能够做到无损失或者是仅有极小损失。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包含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商业银行需制定相关政策与限额,以保证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不包括现金、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主权实体和中央银行债券)的多元化,防止资产类别、发行机构或币种等方面过度集中,并且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具备与银行经营需求相近的币种结构。

(1)一级资产

一级资产会依据当前的市场价值被计入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具体包含以下几项:一是现金;二是存放在中央银行的资金,并且在压力情景下能够进行提取的准备金;三是各个国家的国债以及中央银行债。

(2)二级资产

二级资产由 2A 资产和 2B 资产所构成。在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当中,二级资产所占的比例不能超过 40%,并且 2B 资产所占的比例不能超过 15%。二级资产之中,2A 资产在流动性资产里所占的比率处于 25%至 40%之间。

2A 资产在当前市场价值的基础上,以 85%的折扣系数计入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这些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包括:其一,由主权实体、中央银行、公共部门实体或多边开发银行发行或担保的证券,这类证券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并且要满足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资本监管规定,其风险权重为 20%;其二,满足债券评级至少为 AA-的公司债券和担保债券。

2B 资产以当前市场价值为基础,按照 50%的折扣系数计入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这些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包括满足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给出的长期信用评级处于 BBB-至 A+范围条件的公司债券。

在此特别指出,流动性资产包含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且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包含优质流动性资产。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比例这三者,它们的计算内容相近,只是宽松的尺度有所不同。

(五)净稳定资金比例

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100%

可用的稳定资金要大于等于所需的稳定资金。

商业银行各类资本与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对应的可用稳定资金系数相乘,所得的乘积之和就是可用的稳定资金。

所需的稳定资金,是指商业银行的各类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还有表外风险敞口,这两者与其对应的所需稳定资金系数进行相乘,然后将这些乘积相加所得的和。

净稳定资金比例项目表

资本与负债项目

可用稳定

资金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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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资本包含监管资本扣除项,然而不包括剩余期限小于 1 年的二级资本工具。

有效剩余期限在 1 年及以上的其他资本工具。同时要排除那些带有明确或嵌入期权的资本工具,因为这些工具若行权将会使预期剩余期限降到 1 年以下。

有效剩余期限在 1 年及以上的有担保借款和无担保借款以及负债,其中包含定期存款,然而不包含最终剩余期限 1 年以上的负债所产生的 1 年以内的现金流。

100%

零售客户和小企业客户带来的存款是稳定的,其中包含无确定到期日的(活期)存款,以及剩余期限小于 1 年的定期存款。

95%

零售客户和小企业客户的存款欠稳定,其中包含无确定到期日的(活期)存款,以及剩余期限小于 1 年的定期存款。

90%

非金融企业客户提供的融资,其剩余期限小于 1 年,包括有担保的和无担保的

(2)业务关系存款

主权提供的剩余期限小于 1 年的融资;公共部门实体提供的剩余期限小于 1 年的融资;多边开发银行提供的剩余期限小于 1 年的融资;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剩余期限小于 1 年的融资

除以上所列之外,剩余期限在 6 个月到 1 年的其他融资,包括有担保和无担保的,也包括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的剩余期限在 6 个月到 1 年的融资。

50%

除以上所列的负债和权益外,还包括中央银行以及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剩余期限在 6 个月以内的融资。

无明确到期日的负债包含空头以及无到期日的头寸,不过递延税负债和少数股东权益属于例外情况。

当净稳定资金比例衍生产品负债大于净稳定资金比例衍生产品资产时,会出现净稳定资金比例衍生产品负债与净稳定资金比例衍生产品资产的差值

(4)由购买金融工具、外汇和大宗商品产生的“交易日”应付款

0%

表内资产

所需稳定

资金系数

(1)现金

(2)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包括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

(3)剩余期限小于6个月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

(4)由出售金融工具、外汇和大宗商品产生的“交易日”应收款

0%

其他一级资产不存在变现障碍,这些资产不包括已被纳入 0%所需稳定资金系数类别的资产。

5%

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其剩余期限小于 6 个月,且无变现障碍,该贷款由一级资产担保,同时银行能在贷款期限内将担保物自由地进行再抵(质)押

10%

向金融机构发放的其他贷款,其剩余期限小于 6 个月且无变现障碍,这类贷款不包括已纳入 10%所需稳定资金系数类别的贷款。

(2)无变现障碍的2A资产

15%

二、适用金融机构及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达标时点

除农商行外,这些金融机构都参照本办法执行。

2020 年前,流动性匹配率为监测指标。商业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需在 2019 年 6 月底之前达到 100%。在这一过渡期内,要在 2018 年底之前达到 80%。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资产规模小于 2000 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能够适用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的监管要求。同时,这类商业银行不再适用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的监管要求。- 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情况。商业银行对监管指标进行调整之后,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就不可以申请恢复原来的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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