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关于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监测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8〕508号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的相关精神,即《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 号)。同时深入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以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市教委决定继续做好 2018 年《标准》的测试工作以及监测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成《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
2018 年本市的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标准》测试,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和报送途径上报测试数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二、做好《标准》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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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为了客观评价各区、各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质量,将面向 16 区抽取约 6 万名中小学生开展《标准》监测。其他监测学生不再参加学校测试。
监测要求如下:各区教委和相关学校需依照《〈标准〉监测工作要求》(附件 2)以及《2018 年北京市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手册》,切实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完成教育部《标准》抽查复核工作
2018 年,教育部会继续安排专家组去对各省、市组织实施《标准》测试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各个相关的区教委、高等学校以及中小学校都要切实按照教育部工作组的要求把相关工作做好。但凡参与教育部抽查复核的中小学校,就不会再参与本年度市级的《标准》监测。具体的工作内容在(附件 5)中可以看到。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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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标准》测试工作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开,以便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各区教委和学校要加强研究。通过监测评价来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的变化趋势,要及时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查找影响因素,开展体质健康的预警与干预工作,还要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的改善措施,以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级各类学校需按要求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对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进行规范记录。小学把体质健康测试情况纳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初中及以上学校将其列入学生档案,使其成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与内容。高等学校需把体质健康测试的情况当作学生评优评先以及毕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教委要把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当作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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