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5月1日施行,奥运冠军孙一文提醒安全出行
url:,id:《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 2022 年 2 月 15 日经省政府第 145 次常务会议获得通过。3 月 14 日,以第 348 号省政府令的形式将其予以公布。该办法将于 5 月 1 日开始施行。
奥运冠军孙一文温馨提醒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遵规出行
平安回家!
目前,我省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经超过 3700 万辆。它还保持着较高的增速。年生产销售近 200 万辆,所以我省是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使用大省。据统计,近三年来,全省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起数占比达 30.84%,死亡人数占比达 26.68%。并且这两个数据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近年来,全省接报因电动自行车充电以及其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事故数量也在逐年增加。省政府将《办法》列为立法工作计划,目的是推动电动自行车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解决电动自行车发展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经过近一年的时间,开展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以及立法调研起草等工作,最终完成了《办法》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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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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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在电动自行车监管职责与有关主体义务方面,依据保障安全、方便群众、源头管理、协同共治的原则,将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了。要求相关部门构建起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协同机制,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在源头管理方面,对生产环节进行规范,规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对销售环节也进行规范,规定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也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销售者要履行进货查验和公示义务。同时,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行为提出了要求。并且明确了禁止生产、销售的六种情形。严查生产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的行为,同时严查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的行为,还要严查销售拼装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的行为,以及严查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的行为,并且严查销售加装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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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监管方面,从多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通行安全方面,规定了相关内容;二是环境安全方面,规定了相关内容;三是停放秩序方面,规定了相关内容;四是消防安全方面,规定了相关内容。同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条件、程序以及号牌管理的有关内容,明确了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具体要求。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提供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并依法处置。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停放要求和禁止停放区域,并且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充电。对那些容易引发火灾事故以及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度的压力态势,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管理。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轻微违法以及初次违法的驾乘人员,主要以警示和教育为主;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则依法予以处罚。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出现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出现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浏览电子设备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违法停车行为,严查违法充电行为;督促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督促文明守法出行。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为更好地保护骑乘人员的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正确规范佩戴头盔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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