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928 发表于 2025-3-31 18:20:59

教委和教育局区别解析:职责与工作性质的不同之处

教委和教育局的区别是:职责不同、工作性质不同等。

一、职责不同:

教育局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法规全面予以贯彻。同时,对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进行研究并制定,之后再组织加以实施。

教委致力于制订全国教育发展战略,同时研究并制订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重要规章制度,并且对其进行监督执行,此外还会研究教育理论等。

二、工作性质不同:

教育局会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教委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扩展资料

人员编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25 号)规定,国家教委机关的行政编制为 748 名。

其中有 1 名主任,4 名副主任,还有 1 名总督学;司级领导的职数是 61 名,这里面包含 2 名副总督学,2 名专职委员,以及 2 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纪检、监察、审计等派驻机构的编制,以及后勤、老干部服务机构的编制,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核定。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内部保留设置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此办公室负责有关研究生培养教育工作,并且对其进行协调与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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