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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买房法律后果有什么影响-买房假离婚的好处-买房办理假离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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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0 00: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党员干部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如何定性?

民法典第 1043 条有规定。规定指出:家庭需要树立优良的家风。同时,要弘扬家庭美德,对家庭文明建设予以重视。在夫妻关系方面,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并且相互关爱。而对于家庭成员来说,应当尊敬老人、关爱幼儿,相互帮助,以此来维护平等、和睦且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一规定是法律向普通公民在家风建设方面所提出的倡导性要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法律关系中行为人的权利和义务。若行为人违反相关义务,就构成相对人请求权的基础,且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比如,公民重婚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民法典所禁止的(民法典第 1042 条第 2 款)。重婚者的婚姻是无效的,这依据民法典第 1051 条。并且,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是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依据民法典第 1079 条。当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 1091 条。另外,如果重婚,并且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成立重婚罪。例如,若行为人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那么需要被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之时,拥有要求其支付扶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 1059 条)。当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存在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民法典第 1067 条第 2 款)。

纪严于法的要求使得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法律法规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比法律对公民更高的道德要求。其一,相关法律法规从正向角度出发,倡导党员干部要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优良的家风,并且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一方面,《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干部若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这属于违纪行为,应受到党纪处分;另一方面,《政务处分法》表明,党员干部若有违反家庭美德的行为,这属于违法行为,应受到政务处分。党员干部违反民法典第 1042 条、第 1043 条的行为有多种。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还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构成民事违法,需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因为违反了《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应当被追究党纪责任和政务责任。其一,有配偶的党员干部存在与配偶以外的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党纪处分条例》第 135 条中“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规定,属于违反党的生活纪律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同时,依据《政务处分法》第 40 条“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规定,也应受到相应的政务处分。其二,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如果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管不顾、教育缺失,从而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又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那么就分别违反了《党纪处分条例》第 136 条、第 138 条,构成了违反党的生活纪律的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其三,党员干部存在不承担赡养义务的情况;存在不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况;存在不承担扶养义务的情况;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政务处分法》第 40 条,依据情节轻重,应受到警告直至开除的处分。



对党员干部“假结婚”、“假离婚”行为如何定性?

在实践当中,有党员干部为了在拆迁过程中获取更高的补偿等非法目的而与他人“假结婚”,也有党员干部为了获得优惠的放贷利率等目的而与他人“假离婚”。对于如何认定党员干部为了非法目的而实施的“假结婚”和“假离婚”的性质,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



一种情形是,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过伪造证件来达成“假结婚”或“假离婚”。在此情形下,“假结婚”或“假离婚”这一手段本身就有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可能。倘若这种情形下的“假结婚”或“假离婚”是用于实施另一种犯罪的途径,那么案件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较重的一罪来进行处罚;要是两罪的量刑幅度是一样的,那就应该依据目的行为(主行为)来确定罪名并予以处罚。

一种情形是,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过办理正常的结婚手续来达成“假结婚”;另一种情形是,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过办理正常的离婚手续来达成“假离婚”。在这种情形下,“假结婚”或者“假离婚”可以被认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因为这种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行为人与相对人虚假的意思表示”,或者属于“违背公序良俗”,又或者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依据民法典第 146 条、第 153 条、第 154 条)。党员干部实施的“假结婚”或“假离婚”这种行为,一方面违反了民法典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违反了《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中有关“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规定,所以应当被追究党纪责任和政务责任。若在这种情形下存在“假结婚”或“假离婚”的情况,且其目的是为了实现贪污、套取国家资金、骗取国家贷款等非法行为,若构成犯罪,就应当按照犯罪进行处置,同时依据纪法衔接条款,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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