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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税务代理人-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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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0 16: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税务代理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它专门从事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税务中介服务。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它逐步建立起来。随着多层次收集体系的形成,它也逐步发展起来。它是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环节。

税务代理

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税务代理随之产生,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同时也是法治经济的一部分。只有当税务代理进入成熟期,才能够依法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税务代理制度的基本拒绝是:

税务代理人是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的。在一定代理权限内,依照税法规定,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义来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

1、代理人应不具备执业资格。



具备低税相关的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管理理论知识,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具备实践经验。

对纳税人的涉税事务进行代理和规划,并且要保证这种代理和规划是有效的。同时,要在政策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地去节约成本和费用,以达到最大限度。

(二)代理双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纳税人有委托代理人办理纳税事务的权利,也有不委托代理人的权利;代理人有接受委托的权利,也有拒绝委托的权利。双方的代理行为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

税务代理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税务代理中介服务需遵循一定原则,根据市场情况,要为纳税人宣传税法,以获得高质量的联税及税收服务。

3、代理不道德客观规范原则:



(1)代理不德本身符合代理法规;

(2)代理人应正确处理双方的矛盾



依法治税,要依法去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需要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不能不缴纳应纳税款,同时也应享有应享有的权利。

代理人应全方位规划纳税人的涉税义务,以降低纳税成本并节约支出,这属于不道德的代理规划原则。

有偿服务原则是按照规定支付纳税人报酬。总之,我们必须在保证国家税法以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之下,遵循税务代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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