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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中国-获诺贝尔文学奖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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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7 19: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 月 8 日中新网消息,在北京时间今天凌晨的时候,2012 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中国作家莫言在瑞典学院进行了文学演讲,其演讲的主题是“讲故事的人”。

演讲全文如下。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通过电视或网络,在座的各位对遥远的高密东北乡有了一定的了解。你们或许看到了我的九十岁老父亲,看到了我的哥哥姐姐、妻子女儿,以及一岁零四个月的外孙子。然而,有一个此刻我最为想念的人,那就是我的母亲,你们永远无法见到她。我获奖之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可我的母亲却无法再分享了。

我母亲出生于 1922 年,在 1994 年离世。她的骨灰被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中。去年,一条铁路将要从那里穿过,所以我们只得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当掘开坟墓后,我们看到棺木已经腐朽了,母亲的骨殖也已经和泥土融合在一起了。于是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然后移到新的墓穴里。从那一时刻开始,我有这样的感受: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进行诉说,这其实就是在对母亲进行诉说。

我是我母亲最小的孩子。

然而,母亲既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我记忆中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是跟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拣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之后,拣麦穗的人都纷纷逃跑。因为我母亲是小脚,跑得不快,所以被捉住了。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给了她一个耳光,她的身体摇晃着倒在了地上。接着,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拣到的麦穗,吹着口哨大摇大摆地离开了。我看到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她脸上那绝望的神情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令我终生难忘。多年后,那个看守麦田的人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我与他相逢了。我冲上去想要找他报仇,可母亲拉住了我。母亲平静地对我说:“儿子,打我的人跟这个老人不是同一个人。”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发生在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包了一顿饺子,每人仅能分到一碗。在我们吃饺子的过程中,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准备给他,然而他却很生气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在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到底是怎么长的?”我生气地说:“我们一年没怎么吃饺子,一人一小碗,根本吃不饱呢!给你红薯干已经挺好了,你要是要就拿着,不要就赶紧走!”母亲训斥了我一番,接着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将其倒进了老人的碗里。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在卖白菜的过程中,我有意无意地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后,我就去了学校。等我放学回家时,看到了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没有骂我,只是轻轻地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母亲患上了极为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以及劳累这些因素,让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艰难的处境之中,仿佛看不到一丝光明和希望。我内心产生了一种极为强烈的不安之感,总觉得母亲随时都有可能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每当我劳作结束归来,一踏入大门就会大声呼喊母亲,只有听到她的回应,心里才会觉得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要是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会胆战心惊,然后跑到厨房和磨坊里去寻找她。有一次找遍了所有房间都没见到母亲身影,我就坐在院子里大哭起来。此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面走进。她对我哭的行为很不满,可我又无法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察觉到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别担心,尽管我活着没什么乐趣,但只要阎王爷没叫我,我就不会走。”

我生来就相貌丑陋。村子里有很多人会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他们甚至因为这个而打我。我回到家后痛哭流涕,母亲对我说:“儿子,你并不丑啊。你既不缺鼻子也不缺眼,四肢也是健全的,那丑到底在哪里呢?并且只要你内心存有善良,多去做好事,即便原本相貌丑,也能够变得美丽。”后来我来到了城市。有一些很有文化的人,他们有的在背后嘲弄我的相貌,有的甚至当面嘲弄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于是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了歉。

我母亲不识字,然而她对识字的人怀有深深的敬重。我们家的生活状况很困难,时常面临着吃了上顿就没下顿的情况。但只要我向她提出买书或者买文具的要求,她总会予以满足。她是一个十分勤劳的人,很讨厌懒惰的孩子。不过,只要是我因为看书而耽误了干活,她从来都没有批评过我。

有段时间,集市上来了个说书人。我偷偷跑去听书,把她分配给我的活儿给忘了。母亲因此批评了我。晚上,她借着一盏小油灯为家人赶制棉衣,我忍不住把白天从说书人那听来的故事复述给她听。起初,她有些不耐烦,因为在她心里,说书人都是油嘴滑舌、不务正业的,从他们嘴里说不出好话来。她渐渐被我复述的故事吸引了。之后每逢集日,她就不再给我排活,而是默许我去集上听书。我为了报答母亲的恩情,也为了向她炫耀我的记忆力,会把白天听到的故事,绘声绘色地讲给她听。

我很快就不满足于只是复述说书人讲的故事了。在复述过程中,我不断地添加内容,投母亲所好,编造一些情节,有时甚至改变故事的结局。我的听众不只是我的母亲,还有我的姐姐、婶婶和奶奶,她们都成为了我的听众。我母亲听完我的故事后,有时会忧心忡忡。她像是在对我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儿啊,你长大后会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呢?难道要靠说些俏皮话来维持生活吗?”

我能理解母亲的担忧。在村子里,一个爱说闲话的孩子,是会招人厌烦的,有时还会给自身和家庭带来麻烦。我在小说《牛》中所写的那个因话多而被村子里厌恶的孩子,有着我童年时的模样。我母亲时常提醒我要少说话,她期望我能成为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我的身上展现出很强的说话能力以及很强烈的说话欲望,这显然是很大的危险。然而,我讲故事的能力给她带来了愉悦,这让她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虽有父母亲的谆谆教导,却并未改掉喜欢说话的天性。正因如此,我的名字“莫言”,很像是对自己的一种讽刺。

我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因为那时我年幼体弱,干不了重活,所以只好去荒草滩上放牧牛羊。当我牵着牛羊从学校门前经过时,看到昔日的同学在校园里打闹,我心中满是悲凉。我深深体会到,一个人,哪怕只是一个孩子,离开群体后是很痛苦的。

来到荒滩后,我将牛羊放开,任它们自行吃草。蓝天宛如大海般广阔,草地一眼望不到边,周边不见一个人的身影,也听不到人的声响,唯有鸟儿在天空中鸣叫。我内心感到十分孤独,非常寂寞,心里空荡荡的。有时,我会躺在草地上,凝视着天上缓缓飘动着的白云,脑海中便浮现出诸多莫名奇妙的幻象。我们那个地方有很多狐狸变成美女的故事。我幻想能有一个狐狸变成美女来和我一起放牛,然而她一直都没有出现。有一次,一只火红色的狐狸从眼前的草丛中跳了出来,把我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狐狸跑掉后,我还在那里不停地颤抖。有时我会蹲在牛的旁边,看着那湛蓝的牛眼以及牛眼中我的倒影。我有时会模仿鸟儿的叫声,试图与天上的鸟儿交谈;有时会对一棵树倾诉心声。然而,鸟儿不理睬我,树也不理睬我。许多年过去后,我成为了一名小说家,当年的那些幻想,都被我写进了小说里。很多人夸赞我的想象力丰富,有一些文学爱好者希望我能告诉他们培养想象力的秘诀,对此,我只能露出苦笑。



中国先贤老子曾言:“福兮祸之所伏,福祸所倚。”我童年辍学,历经饥饿、孤独,且无书可读,饱受其苦。然而,我也如同前辈作家沈从文一般,早早开始阅读社会人生这本大书。之前所提及的去集市听说书人说书之事,仅仅是这本大书中的一页而已。

辍学之后,我融入了成人的群体之中。接着,我开启了“用耳朵阅读”的这一漫长历程。在二百多年前,我的故乡曾经涌现出了一个极为伟大的讲故事的天才,那就是蒲松龄。我们村里有许多人,其中也包括我,都成为了他的传人。这些故事让我产生了强烈的现实感。

我从未想到有一天这些东西会成为我的写作素材。当时的我只是一个痴迷故事的孩子,全身心地聆听着人们的讲述。那时的我是一个坚定的有神论者,我坚信万物都有灵性。见到一棵大树,我会心生敬畏;看到一只鸟,我会觉得它随时可能变成人;遇到一个陌生人,我也会怀疑他是由动物变化而来。每当夜晚我从生产队的记工房往家走的时候,无边的恐惧就将我包围了。为了让自己有胆量,我一边奔跑着,一边大声地歌唱。那个时候我正处于变声期,嗓音变得嘶哑,声调也很难听。我的歌唱,对于我的乡亲们来说,是一种折磨。

我在故乡生活了二十一年。在这期间,我离家最远的一次是乘火车去了青岛。那次在木材厂,我差点迷失在巨大的木材之间。后来我母亲问我去青岛看到了什么风景,我沮丧地告诉她,我什么都没看到,只看到了一堆堆的木头。然而,也就是这次去青岛的经历,让我产生了想离开故乡到外边去看世界的强烈愿望。

1976 年 2 月,我参加了应征入伍。我背着母亲卖掉结婚时的首饰为我购买的四本《中国通史简编》。然后,我走出了高密东北乡,这个地方让我爱,也让我恨。从此,我开始了人生的重要时期。我必须承认,要是没有 30 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发展与进步,要是没有改革开放,就不会有我这样一个作家。

在军营枯燥的生活里,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和文学热潮到来了。我从曾经只是用耳朵去听故事、用嘴巴去讲故事的孩子,开始试着用笔画故事。刚开始的时候,道路并不顺畅。那时候,我并未察觉到自己二十多年的农村生活经验是文学的宝藏,还以为文学就是写好人好事、写英雄模范。因此,尽管也发表了一些作品,但这些作品的文学价值很低。

1984 年的秋天,我成功考入了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在我的恩师,那位著名的作家徐怀中的启发和指导之下,我创作完成了《秋水》,还创作了《枯河》,以及《透明的红萝卜》和《红高粱》等一系列的中短篇小说。在《秋水》这篇小说中,首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词汇。自此以后,就好像一个四处漂泊的农民拥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一样,我作为一个从事文学创作的流浪者,终于有了一个能够让自己安身立命的地方。我必须得承认,在构建我的文学领地“高密东北乡”的过程当中,美国的威廉·福克纳以及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给了我非常重要的启发。我对他们的阅读态度并不认真。然而,他们那开天辟地般的豪迈精神激励了我。这让我明白了一个作家必须要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在日常生活里,一个人应该谦卑退让;但在文学创作中,却必须颐指气使、独断专行。我在这两位大师身后追随了两年,随后便意识到,必须得尽快离开他们。我在一篇文章中曾写道:他们就如同两座炽热的火炉,而我则像是一块冰块,如果离他们太近,就会被他们蒸发掉。依我的体会来看,一个作家之所以会受到某一位作家的影响,其根本原因在于影响者和被影响者在灵魂深处存在着相似之处。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所以,我没有好好读他们的书。然而,仅仅读了几页,我就清楚他们干了什么,也清楚他们是如何干的。紧接着,我就明白了我该干什么以及我该怎样干。

我该做的事情很简单。其一,用自己的方式去做;其二,讲自己的故事。我的方式,是我熟知的集市说书人的方式,也是我的爷爷奶奶、村里的老人们讲故事的方式。讲述时,坦率地讲,我未曾想到谁会成为我的听众。或许我的听众是那些和我母亲一样的人,或许我的听众就是我自己。我自己的故事,最初源于我的亲身经历,就像《枯河》中那个被痛打的孩子,也像《透明的红萝卜》中那个始终一言不发的孩子。我曾因做过一件错事而被父亲痛打。我也在桥梁工地上为铁匠师傅拉过风箱。当然,个人的经历即便再奇特,也无法原原本本地写入小说,因为小说需要虚构和想象。很多朋友都说《透明的红萝卜》是我最好的小说,对此我既不反驳,也不认同,但我觉得《透明的红萝卜》是我作品中最具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的孩子,拥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他是我全部小说的灵魂。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魂。可以说,在一个作家所塑造的诸多人物里,总会有一个处于领头地位的。而这个沉默的孩子就是这样一个领头的存在。他从不言语,却以一种强大的力量领导着形形色色的人物,在高密东北乡这个舞台之上,尽情地展现着自己的表演。

自己的故事数量有限,讲完自身故事后,就得讲述他人的故事。这样一来,我的亲人们的故事、我的村人们的故事以及从老人们口中听闻的祖先们的故事,犹如听到集合令的士兵那般,从记忆深处涌现出来。这些故事用期盼的目光望着我,期盼着我去书写它们。我对他们都进行了文学化的处理,让他们超越了自身,成为文学中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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