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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炎趋势-炎附趋势组成语-炎附势前一个是什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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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8 00: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商业伦理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明清商书蕴含着丰富的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内涵。与以往商书只传授经营之术不同,明清商书融入了以信用为本的商业伦理。这对构建中国商业伦理有着重要意义。

在中国古代,经商知识的传授主要是以父子相传或者师徒相授的方式进行。到了明中后期,商品经济呈现出日益繁荣的态势,从事商业的人大量地涌现出来,并且出现了地域性的商人群体,也就是“商帮”。与此同时,商行业的分工变得越来越复杂。商品的运输、转运、储存以及销售等方面都日益细致。许多商业经营都具有规模性。以往那种父子相传的知识传授模式已经无法适应这一新的经济形势。人们开始注重对商业知识进行系统的累积和传播。人们也开始重视从职业教育的角度来培养子弟生徒。由此,大量的商书被公开刊印出版,以告知世人。

明清商书主要是由商人或者商人延请的士人编撰的,是由民间大众书坊出版的。它以阐述商业规范、商业经营理念、商业道德,传授经商技巧、从商经验,介绍商品知识、行业特点及行旅指南等作为主要内容,以商人阶层作为主要阅读群体。这类图书在明朝后期广泛刊行,到了清代,种类增多了,内容也更加丰富了。

大量商书公开刊印并告知世人,这表明当时商书的内容已成为社会公认的有用知识,开始被公众所接纳。这些商书集中展现了明清商人的经营理念以及他们所处的经营环境,反映出这一时期的商人意识和商业伦理。

“商贾士农咸乐业”:对商人职业的肯定

在中国古代,“士农工商”的职业等级序列产生了影响。同时,政府有着“重农抑商”的政策背景。基于这些因素,“农本工商末”的观念根深蒂固。到了明后期,社会经济在发展,工商业日益繁荣。于是,社会上出现了“士好言利”的现象。并且,士人们提出了“四民异业而同道”的“新四民论”。这些社会思潮与思想的变化在商书上有所体现,其中明代商书中关于士农工商职业关系有诸多表述,且与前代相比有很大不同。明末程春宇的《士商类要》提出“商贾士农都乐于从业,皇恩浩荡如同海天相连”,李留德的《客商一览醒迷》也直接说道:“人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钱财就无法维持自身;产业治理有一定规律,不从事商业又怎能弘扬利益呢?”在这里,商书的作者已经开始把商贾当作一种行业,并且将其与士农并列在一起。同时,不再有贵贱本末的区别。

清代乾隆年间的《生意世事初阶》把商贾理财当作居家的重要事务,还将其与为官出仕、“出而裕国”相提并论。《贸易须知》希望学习者能“研求温习,玩味熟思”,并且把“异日有成,出人头地”的期望寄托在经商上。由此可见,在对商人角色的职业认知方面,清代的商书与明代商书相比,具有更鲜明的职业自信和角色认同。这表明,时代在发展。“良贾何负闳儒”不再只是士大夫们的感慨。它开始体现在商人的思想意识里。商人对自身职业的角色认同,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了新的认知。

“心底敦厚,以义行商”:传统伦理观念与明清商业伦理

中国古代商业知识的传授有着很久的历史。然而,流传下来的明清之前的经商之策,像“计然十六策”,以及“陶朱公商训”“陶朱公生意经”等,其内容主要是经商常识和经商技巧,在规范商人道德品行、提醒商人社会责任等商业伦理方面的内容很少。而明清商书与以往传授经营之术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将传统伦理融入其中,以此来规范商人的行为。

商业是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职业,其行为本质讲求利益,难免带有唯利是图的属性。因此,“义”“利”之辨成为商业伦理的核心。中国古代传统伦理受儒家思想影响,强调重义轻利,对赤裸裸的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行为会予以谴责。明清时期存在“士好言利”的社会氛围。然而,对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人们来说,怎样协调“利”与“义”的关系,依然是他们难以回避的一个问题。

从明清商书的记载能看出,在“利”“义”关系方面,商书倡导君子获取财富要取之有道,反对见到利益就忘记道义。商书让商人重视信义,坚守承诺,不刻薄剥削;宣扬“商也有其道,要崇尚信义,重视承诺,养成勤劳的习惯,崇尚节俭。这四个方面,士、农、工都要做到,而商人则尤其要重视,坚守并不要失去”等观念。这在理论层面实际上解决了之前一直让商人们感到困扰的商业伦理问题。由此,经商从道义的角度来看,成为了一种能够被大家所接受和认可的职业。

明清商书在商人的职业道德和道德规范方面,十分注重运用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去规范和引导从业者。比如,商书提倡艰苦创业,将节俭当作根本,明确指出“贸易的道理,勤俭要放在首位,谨慎言语是根本”“富有是从勤劳中得来的,贫穷是由懒惰招致的”。商书多次告诫人们要保持自身的纯洁美好,不能贪图奢侈的享受。烟酒最容易误事,对人只有损害而没有益处。他还说酒就像是能致人死亡的剧毒,色则如同能刮掉骨头的钢刀。所以一定要有所戒备和谨慎,更要远离那些风流的场所,千万不能因为嫖娼赌博而荒废堕落。传统伦理观念中匡扶正义、扶弱济贫的思想对商书的编辑者产生了深深影响。在商书中,能够时常看到“救困扶危存博济,莫因倾倒共推人”以及“轻炎拒势,谓之正人;济弱扶倾,方为杰士”这样的训诫。这些训诫告诫人们不要依附炎势、追逐权势。

明清时期的商书对“仁、义、礼、智、信”这一中国传统伦理极为重视。商书中有“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的观点,其强调以义行商等理念,如公平交易、光明正大、诚实无欺、重恩守信等。“取财以道,利己利人乃见本”这一为商之道在当时的商书中被特别强调,并且成为明清商业伦理的中心内容。这让人们看到了这一时期商人们的行为约束与修养要求,他们对自身群体行为有这样的要求,这有助于改善商人以往那种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负面形象。

明清商书强调信用为本的商业伦理,这使其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中国商业历经数千年发展后日趋成熟,商人们形成了属于自己的行业准则和指导原则,开始提升自身素质,同时构建了带有浓厚儒家文化色彩的商业文化。明清时期尤其如此。在缺乏法律条文和制度的情况下,这些训诫强调重德胜于趋利,这些伦理提倡注重诚信为本,这些经营理念重视顾客为重。它们都成为了市场交易的无形规范,对维护传统社会正常的商业运作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广行方便广施仁”“要留名节与纲常”:商人形象的新塑造

中国古代的商人形象多为负面。唐朝元稹的《估客乐》描绘了商人“求利无不营”的唯利是图和“卖假莫卖诚”的利欲熏心,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以至于在民众心中,“商”与“奸”紧密相连,民间甚至有“无奸不商”这样的说法。因此,当时政府在意识形态层面有“贱商”意识的宣传。中国古代商人在人们心目中呈现出贪婪的负面形象。这种形象导致人们在道德上对商人不认同。这也是民间轻商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方面,商书包含相当内容,它督促训诫商人多做公益慈善之事,以改变以往的不良形象。

明清商书中时常能看到这样的劝诫,如“抱德怀才岂会惧怕贫困,广泛施行方便才是施仁之举。光明正大就不会有荣辱之分,留下这样的心田可以荫庇后人”“在世间处世为人做一场,一定要留下名节和纲常”等。这些劝诫教导从商者做事要磊落,要有远大的志向,要有救困扶危、济弱扶贫的社会责任感,要广泛施行仁义,在世间留下善名。

这些教诲是对从商者的期望与要求,也是明清时期众多商人经商致富后的实际写照。明清时期的商人们意识到,不能只追求私利,还应追求公义,承担社会责任。明清各地方志及商人族谱有大量资料记载,很多商人从贾致富后,把资金投向家乡或经商所在地的公益事业。他们急公好义,有的输送边疆储备物资,有的建造官府官署,有的修筑城隍,有的赈济饥荒、体恤危难,还有的为学田、道路、山桥、水堰之类的事务出力,并且不惜拿出千万金钱,甚至那些极为贫穷的人,也会努力积蓄十几年然后一下子倾尽所有来做这些事。

明清商人的各种“义行”,成为当时人评判其社会价值的重要依据。比如,明清徽州的家谱、方志以及文人笔记等文献为徽商立传,其中很多并非记载他们商业经营的成功之处,而是记载他们在经商过程中的各种义行,还有经商致富后如何报答家族、乡里和国家。在此,各类“儒行”“义举”已成为徽州民间评判商人德行的一个重要标准。社会科学报社融媒体“思想工坊”出品,全文可在社会科学报及官方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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