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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现非法喝酒技术培训基地?背后真相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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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6 00: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半岛记者 刘丹阳

最近,山东省民政厅发布了一份“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其中竟然出现了8家“喝酒技术培训基地”。这一消息公布后,立刻引发了全国网友的热议和戏谑:“难道山东人喝酒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吗?”“他们是怎么培训的?学费高昂吗?能保证学会吗?会颁发证书吗?”“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喝酒竟然也能成为一项技能?”“欢迎各位来山东畅饮,不会喝酒的话我可以教你。”……

然而,显然我大山东这次是被误解了!半岛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发现,近年来出现了不少所谓的“喝酒技术培训基地”,尽管其起源地难以追溯,但并非山东独有,实际上这种培训基地已遍布全国各地。在黑龙江、云南、重庆等地,都有“喝酒基地”的标识出现,山东的这些商家或许只是模仿他人,照搬了这种模式。

半岛记者观察到,在省民政厅发布的8家“饮酒培训中心”名单中,其中一家基地恰好坐落在青岛市即墨区。此外,通过百度地图的搜索,记者还了解到,除了这家已被查封的机构,青岛市内还有另外两家“饮酒技能培训中心”,它们分别位于市北区以及胶州市。

这些所谓的“饮酒教育基地”究竟有何背景?其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一)

2019年8月16日,山东省民政厅对外发布了一份关于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列出了2019年度的首批名单,共计67家非法社会组织受到了处理。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份名单中,竟然包含了与“喝酒培训”相关的8家组织。

这些命名真是让人忍俊不禁,诸如:山东酒艺技术培训机构、莱芜酒技人才培养基地、济南酒技人才培训中心、即墨酒技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德州酒技技术人才培训基地、中国不醉研究所德州分部、兰陵县酒技技术人才培训基地、菏泽市巨野县持续饮酒培训基地。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通知透露,此次整治行动由山东省民政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起,旨在捍卫民众的合法权益。他们一直在全省范围内联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为了防止更多民众遭受欺诈,他们特别公布了今年上半年查处的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然而,这些所谓的“神秘”培训机构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从名单上可以看出,青岛市在即墨区就有一家名为“喝酒培训”的机构。



半岛记者成功联络了即墨区社会组织管理局,该局王局长透露,他们所查处的这家所谓的“不规范社会组织”实际上是一家餐馆,该餐馆为了吸引顾客和引起注意,特意挂上了这样一个有趣的名牌,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培训师或培训课程。由于并未发现任何非法社会活动,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仅对商户进行了谈话和劝导,商户们表现出了高度的配合,意识到错误后,他们迅速采取了摘牌的措施。

王局长指出,那家饭馆的店主年纪轻轻,他仅仅是因为觉得有趣,便玩起了营销的花招,这并非什么重大问题。然而,从社会组织管理的角度来看,那些未经民政部门审批和注册的所谓“社会组织”是不符合规范的。这样的行为不仅容易误导群众和消费者,而且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即便有人真的去申请,管理部门也不会予以批准。

那么,这样的“酒类教育中心”是否仍旧存在?半岛记者在百度地图上进行了搜索,结果发现在青岛市市北区常宁路、胶州市梧州路,类似的教育机构仍然存在挂牌。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两家店铺在手机地图的分类中竟然被标注为“教育培训机构”。

半岛记者循着线索,探访了位于市北区常宁路的这家“饮酒技艺培训中心”,意图揭开其神秘面纱。然而,实地考察后,记者发现它实际上是一家以经营小龙虾和烧烤为主的餐馆。在与店主交流后,记者了解到,这家店铺与其他所谓的“饮酒培训基地”一样,主要是为了增添趣味、吸引顾客,实际上并没有开展真正的培训和活动。周边商户表示:“我们并不了解他们为何要挂出这样的牌子,也不确定这种行为是否合乎法律规范。不过,他们店铺的生意并不算太好,若说是为了吸引顾客,似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

据调查,近期涌现了许多形形色色的“另类营销”案例,此前,在黑龙江、云南、重庆等地区,已有所谓的“饮酒培训中心”被相关部门查处的事件发生。

2018年10月16日,云南普洱的一家酒吧通过网购,购置了一块名为“景谷喝酒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的招牌,意图吸引顾客。此举引起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注意,他们迅速对酒吧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查处,并依法收缴了该招牌。

2019年4月9日,济南市长清区玉福街的一处烧烤店挂出了“济南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与“济南市撸串文化研究院”两块招牌,此举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并进行了调查。当被问及这两块招牌有何益处时,店主回应道:“这有什么好处呢?不过是随手做的招牌,花了大几十块钱,毕竟这里只是个吃饭的地方,并非正式的组织。”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的相关人员向记者透露,这种情形属于非法团体,监管职责应由民政机构承担;同时,只要商户依法合规经营,食品安全达标,市场监管机构通常不会对其进行干预。

半岛记者获悉,依据《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若要成立社会团体,必须先得到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核与批准,同时还需按照条例要求完成登记手续。然而,山东那8家所谓的培训中心或基地并未履行社团登记程序,从严格意义上讲,它们应当被视为非法社会组织。



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款的规定,若个体工商户选择采用特定名称,需向相应的登记机关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并完成登记手续后,方可正式启用该名称。此外,第九款明确指出,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中应包含其主要的经营活动内容或经营特点,且该行业表述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中类、小类行业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的名称。

第十一条对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使用设定了限制,明确了哪些内容不得使用,哪些名字是禁止的。具体来说,禁止使用那些可能误导公众、引起误解的名称,以及群众组织、社团组织的名称及其简称。此外,还禁止使用那些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尊重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名称。

也就是说,个体商户仅能展示自家的商标和字号,不得展示与经营无关的标识牌匾。对于这些以餐饮为主业的餐馆而言,依照规定,他们不得挂出“培训”字样的招牌,更不允许悬挂社团组织的名称,尤其是那些未经登记备案的“非法社会组织”。商家拥有创新思维和创意固然值得肯定,但绝不能为了追求营销效果而刻意标新立异,胡乱发挥想象,将一切事物都当作笑料来调侃。

(三)

有些网友觉得,这仅仅是些无关紧要的玩笑,或是轻松的打闹和戏谑,动用执法力量去处理,似乎有点过分,管得过于严格。然而,那些涉及酒类的社会组织之所以兴起,并非仅仅是由于一个“过分的玩笑”或“不恰当的炒作”那么简单。

饮酒技艺被视为人才之选,玩笑之余,我们不禁深思,社会上确实存在一种普遍看法——在熟人社会中,饮酒技巧是一项不可或缺的过硬本领。“饮酒可提升业绩”、“饮酒能促进经济增长”,在一些人看来,饮酒能力是职场中的加分项,甚至被明目张胆地纳入招聘要求。众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往往是在推杯换盏、畅饮欢歌的氛围中,一时兴起之下草率做出的。

提及山东,酒字总是难以避开,那里的人们以酒量大、好劝酒、酒桌礼仪繁复而闻名,山东的酒桌文化之繁复,更是让众多外地人感到难以应对。每当有关酒的新闻出现,山东便常被作为典型案例,引发网友们的地域攻击。其实,这种酒桌上的习俗并非山东独有,在全国各地,饮酒、劝酒、在酒桌上商讨事务,都成了人们痛恨却又不得不忍受的普遍现象。

山东,作为“酒桌文化”盛行的省份,对此类不良习俗有着深刻的体会。2019年7月,山东省政府官网发布了一篇名为《究竟该向南方学什么?潍坊市委书记南方考察归来的“发展之问”》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潍坊市委书记惠新安直面问题,措辞尖锐,对山东特有的酒文化、政府的过度干预以及落后的思想观念等不良现象进行了批评。

我们抵达北方后,首要任务是畅饮美酒,随后再商讨正事。文中还提及了一位网友的观点:“各式各样的规矩,饮酒至醉,醉眼朦胧中又能谈论些什么呢?”相较之下,大多数南方人则选择先品茗,之后才进入正题。在深圳,人们更倾向于先在咖啡馆里进行一番交流,若感觉投缘,再进行深入探讨。酒越喝越让人头脑不清,甚至找不到自己的思路;而茶则越品越清醒,甚至能将细节都一一挖掘出来。最终的结果决定了方向。

“酒桌文化”所蕴含的功利心态和人际网络关系,原本是封建时代遗留下来的不良传统和有害思想,应当予以淘汰。然而,在当今社会,契约精神逐渐被广泛认同,国家全面推行法治,那些打着“喝酒技术培训”旗号、宣扬熟人社会潜规则、推崇喝酒型人才的行径,无疑是在逆历史潮流而动。一块“酒艺提升”的标识虽微不足道,但其背后所反映的文化陋习却不容忽视。要改变这种风气,我们应当从小处着手,从深入人心的观念入手,做到见微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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