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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因甲醛超标起诉易家公司,法院判决退还押金及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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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 10: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先生(化姓)租了易家公司(化名)的房子,在租住过程中,他察觉到房屋气味十分刺鼻,这导致他的身体出现不适。之后,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发现房屋内的甲醛含量超过了标准。于是,曾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4 月 13 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海淀法院得知。经审理后确认,曾先生与易家公司的合同已解除。法院判决易家公司退还曾先生押金 3700 元,租金 10400 元,管理费 120 元,网费 120 元。曾先生作为原告称,他租赁了易家公司的房子,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从 2022 年 3 月 7 日至 2022 年 9 月 6 日,月租金为 3700 元,实行押一付三的方式。合同签订之后,曾先生按照约定交纳了租金、押金等费用。在居住的过程中,曾先生察觉到房屋气味刺鼻,并且自身出现了不适的情况。之后,他自行委托了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房屋的甲醛、苯、总挥发有机化合物 TVOC 不符合标准。于是,曾先生在 2022 年 7 月搬出了房屋。

曾先生提起诉讼,其要求是与易家公司解除合同,同时要返还房屋租金 22200 元,以及押金 3700 元、管理费 360 元、网费 360 元、鉴定费 288 元。

易家公司表示不认可房屋存在甲醛超标的鉴定结论,同时认为不应该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曾先生与易家公司所签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易家公司有义务交付满足正常使用需求的房屋。在本案里,从曾先生提交的检测报告来看,易家公司交付的涉案房屋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总挥发有机化合物未达标准,不具备正常居住的条件,所以易家公司已构成违约行为。曾先生在 2022 年 7 月 6 日把房屋钥匙实际交给了易家公司。基于此,合同应当在这一天解除。

曾先生主张退还已缴纳的全部租金以及水电等费用,这是应退还的金额。在合同存续期间,曾先生仍获得了部分居住使用利益。返还金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酌情判定,比如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程度、曾先生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居住时间的长短、曾先生的年龄及健康状况等。对于曾先生主张退还的网费等费用,法院未予全部支持。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出租人应对租赁物的质量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 731 条规定得很明确,即租赁物若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即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知道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依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同时,出租人需要对租赁物的质量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然的话,承租人随时都能够解除合同。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需满足租赁物对其构成人身安全威胁这一前提,并且出租人已明确告知不能作为免责理由。这体现了民法典在人身安全保障方面的功效。合同解除后,未发生的租金要予以退还。对于已发生的租金,应综合多方面因素来最终确定,比如质量不合格的程度、所产生的人身损害以及出租人是否有隐瞒的故意等。而对于合理的生活支出,不应予以退还。

出租房的环境质量问题和人的身体健康有紧密联系。近些年来,“甲醛房”的问题受到了很大的关注,经常出现在报纸等媒体上。在此,法官再次进行提醒,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之后,要是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就应该立刻向出租人提出不同的意见,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质量方面的鉴定,并且尽可能地通知对方来到现场。要积极地保存好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及时把隐患消除掉或者更换房间。

文/记者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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