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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中国税收法规:偷税漏税的严重后果及行政处罚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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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 22: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国家的经济权益难以得到保证,那么我们就无法在当前安定团结的局面中发展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全体公民对于国家的各项税收工作都应该有正确的认识。偷税漏税以及其他违反我国税收工作的行为,通常会面临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加收罚金时,是按照少交税款的 50%以上且五倍以下进行罚款。

一、在我国税务行政处罚怎样加收罚金?

税务机关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一方面会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另一方面还可以对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在 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

这些行为导致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如果构成犯罪,就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若采取前款所列举的手段,就会出现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情况。此时,税务机关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以及滞纳金,并且会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这种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就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也包括强制执行这一形式。

(1)当场收缴罚款

原则上罚款不可以当场收缴,而是应当通过银行代收。然而,在以下这些情形当中,是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

1、当场作出2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在边远地区,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存在困难。在水上地区,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存在困难。在交通不便地区,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存在困难。当当事人提出当场收缴要求时,即便在上述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也应考虑其情况。

(2)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收缴罚款



依据国务院规定的处罚与收缴相分离的原则,税务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除依法可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外,当事人需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前往指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罚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接收罚款,并把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同时向当事人开具收据凭证。

(3)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存在两种方式。其一,当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不履行时,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自行进行强制执行。其二,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

《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若有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且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时间内未被发现,便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上述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算;倘若违法行为存在连续或者继续的状态,那么就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税务机关作出的罚金需在法定范围之内。例如,自身少交税款为 100 万元时,通常按 50 万元以上的范围,在五倍以下对相关人员罚款。罚款是在补交税款和滞纳金之后额外作出的行政处罚。所以,即便要避税,也应选择合理的避税方法,而非故意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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