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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犯罪仍推广 QQ 号致他人被骗,广德四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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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7 21: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报道,尽管知晓上线人员涉及网络犯罪,但陈某双、陶某、陈某安、胡某四人仍利用上线提供的QQ号,在小红书APP上发布虚假兼职刷单广告,从中非法获利,致使他人上当受骗。1月29日,广德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依法判处陈某双、陶某、陈某安、胡某四人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分别处以相应的罚金。

2020年7月,陈某双携手陈某安以及胡某,共同创立了一家工作室,专注于开展“交友粉”等网络服务项目。随后,通过一位中间人的牵线搭桥,他们结识了陶某。2020年8月,陶某、陈某双、陈某安、胡某四人,尽管清楚对方身份不明,却仍将陶某转发的QQ号用于犯罪,该QQ号由上线人员提供。他们利用该号在小红书APP上发布了虚假的兼职刷单广告,并积极进行推广。陶某通过推荐他人成为上线好友的方式,每成功一人即可赚取35元人民币,总计获得了大约6万元人民币的收益;而陈某双、陈某安和胡某则从陶某那里以每人30元人民币的价格获取了收益,三人合计共获得51955元人民币,这笔钱最终由他们三人平均分配。陈某双、陈某安和胡某三人同样采取类似手段,从吴某(案件另行处理)那里接受转发的虚假兼职刷单广告,在小红书APP上推广,总共从吴某那里获取了11400元人民币的收益,并将这笔钱均分。正因为他们的这些行为,云南省景洪市的居民玉某被骗走了5995元人民币。



经审理,法院判定:陈某双、陶某、陈某安、胡某四人明知他人正通过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为其提供了广告推广等形式的协助,其行为情节恶劣,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四人在被抓获后,均对所犯罪行进行了如实供述,表现出了坦白的态度,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相应的判决。

雷梅洁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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